文/周怡茹(台北市立師範學院)、陳怡如(台北市立吳興國小)
〔引言〕
在舊社會中,有些家庭因為家境窮苦,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只好把孩子送到別人家中,讓別人收養。『童養媳』就是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產生的,年輕女童被送至較有錢的人家中收養,但是,卻得幫忙收養家庭做許多工作,等到長大後,再由收養家庭安排,嫁給家中的男生。
然而,被收養的兒童,難道就只能乖乖接受收養家庭的安排嗎?在 兒童權利宣言 中提到: 兒童的收養僅得由合法之機關許可 。在經由合法機關許可,確立關係後,兒童的養父母,就如同他的親生父母,必須尊重且保障兒童應有的權利。
世界人權宣言 第三條提到 人身自由與安全的權利 ,也就是說,養父母亦得保障收養子女的人身自由與安全。誰說被收養的兒童,只能任由別人安排他的人生呢?
〔人權故事〕
四 ○ 年代所生的郁欣,生長在家境不錯的家中,父親是村子的大地主。在年紀還小的時候,總是不明白為什麼母親對她的苛責,比其他兄弟姊妹高,所接受的關心,卻不是那麼多。
「喂!郁欣,快跟去河邊幫忙王媽洗衣服。」
甚至還得幫忙幫傭的王媽,打家裡打雜。每當她問起姊妹們原因,總是會換來冷嘲熱諷的聲音:
「這是妳應該做的啦!」
『為什麼都是我?』
郁欣雖然心裡不舒服,但是又能怎樣呢,總覺得自己在家裡的地位好像就跟傭人似的。就像母親跟她說過的:
「能在這個家長大,妳應該要感恩才對。」
她不懂,為什麼其他的兄弟姊妹,就不必像她這樣辛苦忙碌,也不必被老媽子嘮叨,為什麼她的姓氏也不同。
漸漸長大之後,她也知道自己是被收養的孩子。但是到了國民學校要畢業時,因為同學不經意的取笑,她才發現了另一個事實。
「喂!要做人家媳婦的人不可以這麼恰喔!」
『我?』
「對啊,妳不是要嫁給妳大哥嗎?小媳婦!」
原來自己的身分是童養媳!在向家人求證之後,郁欣一時之間還是無法接受這個事實,繼續待在家中,反而覺得尷尬。
國民學校畢業後,郁欣沒有繼續升學,而是留在家裡幫忙。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郁欣漸漸長成了一個十七歲的少女。
這一天,母親宣布要安排她跟下個月留學日本返台的大哥的婚事,郁欣聽了只覺得很慌張,當晚她做了個決定 …… ,收拾了輕便的行李,逃!
才正準備要爬牆逃出去,就被家裡的僕人當成小偷抓了回來。
在她逃脫的意圖被家人發現之後,就被關到房間內,由僕人看守著。
望著窗外的月兒,以及天上幾顆稀疏的星子,她不知道明天、後天,還有以後的日子,會是如何 …… 。
【問題討論】
1. 郁欣和家中其他姊妹的待遇有何不同?她為何願意默默承受呢?
2. 什麼是童養媳?當郁欣知道自己是童養媳後,有何反應?
3. 郁欣為何要逃跑?你覺得她這樣做對不對?為什麼?
4. 郁欣的養父母可以把她關在房間中,限制她的自由嗎?為什麼?
5. 郁欣的哪些權利被剝奪了?如果你是郁欣,你會怎麼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