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RD|消除一切種族歧視國際公約(一般性意見:第三十號 對非公民的歧視)
2022-08-02
注意到根據《消除一切形式種族主義國際公約》及第十一號和第二十號一般性建議審查《公約》締約國報告後,情況已經十分明顯,除移民、難民和尋求庇護者之外的各種群體、包括無證非公民以及在締約國境內即使居住終生也無法取得國籍的人,處境也令人關切,舉辦了關於歧視非公民問題的專題討論,委員會委員和締約國、聯合國其它機構和專門機構的專家以及非政府組織都對會議有所貢獻,承認必須澄清《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締約國對非公民的責任,根據《公約》的規定、尤其是第五條規定採取行動,要求締約國在人人享有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及自由方面禁止並消除基於種族、膚色、世系或民族或人種的歧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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