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1
依照《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一條確認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自決權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因為自決權的實現是有效地保障和遵守個人人權以及促進及鞏固這些權利的基本條件。基於這些原因,締約國將自決權載列在兩項公約的成文法條款中,並將此權利與由兩項公約所提的其他權利加以區別,作為第一條列於所有其他權利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