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一般性意見:第三十號 關於婦女在預防衝突、衝突及衝突後局勢中的作用 )
2022-08-02
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在2010 年第四十七屆會議上根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二十一條做出決定,就婦女在預防衝突、衝突及衝突後局勢中的作用通過一項一般性建議。 在任何時候都要保護婦女的人權,在衝突前、衝突期間和衝突後都要促進實質性性別平等及確保將婦女的多種經歷充分納入所有建設和平、建立和平和重建進程,這些都是《公約》的重要目標。委員會重申,締約國有義務在衝突或緊急狀態期間在其領土或有效控制地區,甚至不在該締約國領土範圍內的有效控制地區,對公民和非公民不加區別地繼續適用《公約》。委員會一再表示關切衝突對男女兩性造成的不同影響及婦女被排斥在預防衝突的努力、衝突後過渡和重建進程之外;委員會還關切,締約國的報告未就《公約》在此類局勢中的適用提供足夠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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