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公民咖啡館:4/4兒童節-兒童權利公約
2023-03-23
主題名稱:4/1 公民咖啡館:4/4兒童節-兒童權利公約 |
邀訪來賓:馮燕 教授 / 黃于庭律師 |
單元介紹:《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CRC)是一項有關兒童權利的國際公約。聯合國在1989年11月20日的會議上通過議案,1990年9月2日生效,共有196個締約國,確立了一項具劃時代意義的人權標準--兒童是權利的主體,而非國家、父母的附屬品。兒童權利公約的核心價值,保障兒童在公民、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中的權利。為將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強化我國兒少權益保障與國際接軌,2014年6月4日總統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並自2014年11月20日起施行。公約定義的兒童是指年齡18歲以下的每一個人,除非締約國的法律另有訂明。公約保障了兒童的生存和全面發展,使其免受剝削、虐待或其他不良影響,同時確保兒童有權參與家庭、文化和社交生活。另外,公約下的「兒童被捲入武裝衝突」和「販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製品」「設定來文程序」3 部任擇協定書,分別於2002年1月18日、2月12日及2014年4月14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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