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人口販運防制-外籍漁工《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2003.07.01生效
2022-06-21
主題名稱:7/2人口販運防制-外籍漁工《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2003.07.01生效 |
邀訪來賓:李于彤主任 / 施逸翔秘書長 |
單元介紹: 聯合國大會在1990年12月18日所通過的《保護所有移工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第 45/158 號決議通過 ) 已於2003年7月1日生效,其內容包涉及移工及其家庭成員之醫療、教育、司法、選舉、社會福利、保險等,也涉及到國際關係、國家主權、國家安全、移民等政策方向,範園相當廣泛。目前該公約有51個締約國,大多為移工輸出國。我國於2009年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兩公約施行法的立法,並於 2012 年首次提出《兩公約》國家報告,於2013年召開國際審查會議中所通之國際獨立專家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第11點中,建議我國政府啟動必要的準備程序以便及早接受《保護所有移工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的義務,惜迄今尚未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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