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公民咖啡館: 7天鑑賞期是消費者的無敵星星嗎
2021-12-16
主題名稱:12/25公民咖啡館: 7天鑑賞期是消費者的無敵星星嗎 |
邀訪來賓:游開雄律師 |
單元介紹: 今天是聖誕節,先祝福各位聽眾聖誕節快樂,大家都要平安健康!說到聖誕節大家會聯想到什麼呢?麋鹿?大餐?聖誕老公公?當然少不了我們的聖誕禮物了!在不論是節日購買禮物、日常的購物中是哪個法規伴隨我們左右?遇到法律問題該怎麼辦呢?消費者保護法絕對是第一個大家會聯想到的。 消費者保護法於1994年1月13日由總統公布並施行,至今經歷3次修法形成我們現今的消保法。它有兩個主要的立法目的,保障消費者權益與促進企業良性發展。大家聽到這可能會覺得很驚訝,消保法不就是要保護消費者嗎?怎麼裡面也有企業相關的呢?其實消保法裡面除了保障消費者權益並明定企業經營者應負的義務與懲罰性賠償金制度外,法條中還有包含消費者保護之組織行政、消費者保護團體、消費爭議之處理與違反本法規的罰則。 關於消保法大家最常討論到的就是第19條的七日內鑑賞期無需要任何理由可以解除契約的部分了,但這真的是我們消費者的無敵星星嗎?消保法其中有沒有隱藏什麼是消費者、企業該注意卻容易被忽略的呢? 我們今天非常開心能邀請到曾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與《消費者報導》雜誌發行人的游開雄律師來與我們剖析消保法其中的秘密,歡迎游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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