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學刊】從《兩公約》國際審查觀察我國人權保障的境況與赤字
2023-07-19
期刊名:【台灣人權學刊】從《兩公約》國際審查觀察我國人權保障的境況與赤字 |
卷數:6卷4期 |
出版時間:2022年12月 |
作者:李念祖 |
出版者:台灣人權學刊 |
I S S N:2224-6622 |
中文摘要:2022 年 5 月 13 日,九位獨立專家組成的審查委員會,在完成其針對我國 政府 2020 年 6 月提出的《兩公約》第三次報告(包括其中的共同核心文件) 所進行的審查之後,提出了書面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第三次審查結論)。1 審查結論一開篇,便詳細說明我國自 2009 年批准並立法將聯合國兩項人 權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以下英文簡稱 ICCPR、中文簡稱《公政公約》)及《經濟社 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以下英文簡稱 ICESCR、中文簡稱《經社文公約》)――納作國內法 後,由政府主管部門每隔數年即提出一次國家人權報告(2011、2016 及 2020 年),並邀請來自全球各大洲的國際專家赴臺從事審查(2012、2017、2022 年)的經過;參與的委員中,計有五位委員是在先後三次審查中均全程參與, 有兩位委員參與了兩次審查,另有一位參與第二次審查的委員也參與了第三次 審查的籌備工作;第三次審查結論也特別說明,三次審查均遵循相同的國際監 督程序,採用公認的國際法上權利相同的解釋標準,也不涉及不同國情的比較 (見第 1 至 5 段)。此中顯示了,三次審查精神一貫。依循兩公約的規範要求保障人權,被視 為是發展之中而且持續不斷的過程,所紀錄的是我國基於保障人權做出的既定國際承諾已否實現的境況與進度。國際審查,乃是定期使用我國所做的,來檢 驗印證我國所承諾的、所實現的程度。其主要的關切,除了對於進步作為表示 讚揚外,率多置重於政府「只說而不做」乃至於還有哪些「還不肯做」的部 分。 這篇短文,則是試圖分析第三次審查結論的重點所在,以 2009 年以來的 12 年期間為觀察縱深,省視我國人權成績單上存在的主要赤字,以及作為一 個對人權保障有所承諾的國際法上主體,我們現階段應有的自我期許。以下先 談國際審查委員提出的幾項重要而具體的建議,再談成績單上三項受到嚴重關 切的赤字項目。 |
英文摘要: |
年份: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