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原住民族環境權的理論與實踐 -以桃園哈凱(Hagay)部落為中心
2026-04-30
| 論文名稱:【輔仁大學】原住民族環境權的理論與實踐 -以桃園哈凱(Hagay)部落為中心 |
| 作者:阮念慈 |
| 出版年:2025年 |
| 學位類別:碩士 |
| 摘要:隨著全球環境惡化與氣候變遷趨勢加劇,環境權作為新世代人權已逐漸受到國際社會與各國法治體系的重視。然而,環境權在我國法律制度中的發展仍處於探索階段,尤其針對原住民族群的特殊脈絡,其環境權的內涵、保障機制與實踐困境,更是顯得模糊且不足。本研究旨在從國際人權法、我國憲法與法律體系、實務案例與地方治理的多重角度,探討原住民族環境權的理論基礎與實踐挑戰,並以桃園哈凱(Hagay)部落為中心案例,分析其遷村重建過程中所遭遇的環境、人權與文化侵害問題。 首先,本文從人權的歷史發展脈絡入手,闡明環境權作為第三代集體人權,其所蘊含之實體與程序權利特性。藉由梳理《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等國際人權文件,本文歸納出原住民族環境權之基本內涵,包括生存權、文化權、土地與資源權、自決權,以及資訊取得、諮商同意與訴訟救濟等程序權利。並進一步分析我國憲法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條文對原住民族環境權的適用與限縮,指出目前國內法體系對原住民族環境權的保障仍停留於象徵性條文,缺乏實質可操作之法律架構與救濟途徑。 其次,本文以哈凱部落因風災地基掏空遷村案為例,深入分析政府在遷村安置過程中,未能尊重《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1條所保障之適足住房權,忽視部落族人在臨時組合屋長達12年之生活不適居、文化斷裂與心理創傷。此外,政府亦違反《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及《屏何偌原則》中強調之自由、事先、知情同意(FPIC)原則,遷村決策過程中缺乏族人實質參與,未能納入族人生活需求與文化習慣,反而以一般性標準推行強制遷村政策,造成原住民族權益的嚴重侵害。 第三,透過案例實證,本文揭示我國在面對高災害風險地區的原住民族環境治理時,長期存在資訊不對等、程序參與不足、救濟機制缺失等結構性問題。現行法律與行政系統無法提供原住民族在災害應變與復原過程中應有的尊嚴與自主權。針對此一困境,本文提出政策、法律、文化及經濟四大面向之建議。政策層面應制定專屬原住民族的災後重建指引,強化部落自主參與,確保文化敏感性;法律層面應全面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與國際人權法,建立強化法律保障與救濟機制;文化層面則應設立文化傳承中心、融合原住民族傳統建築元素於住宅設計;經濟層面應發展部落自主經濟體系,降低對政府與外部資源之依賴。 此外,本文亦借鏡國際經驗,建議我國仿效美國超級基金(Superfund)模式,針對原住民族聚落設立專責災害應變基金,並透過舉證責任轉換、簡化救濟程序等手段,確保災後資源快速投入與部落重建過程之尊嚴保障。尤其在氣候變遷與極端氣候事件頻繁發生之今日,應將原住民族視為環境治理之重要夥伴,而非被動的受災者,透過參與機制、法律保障與社會支持,賦予原住民族於國土與資源決策中實質話語權。 最後,本文強調,原住民族環境權的保障,不能僅停留於法律文本或政策口號,而應透過具體的法律制度設計、政策執行機制與社會支持系統落實於原住民族日常生活之中。唯有透過多元權利整合、跨部門協調與族群主體性的強化,方能真正實現原住民族的環境權保障,進而促進我國社會的轉型正義與環境正義。 |
| 出處:輔仁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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