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同性婚姻合法化是依據2018年臺灣公投法的決定而做的政策。此政策帶領臺灣成為酷兒社會、性現代化及推動婚姻平權的亞洲第一個國家。同性婚姻合法化帶領臺灣追求自由選擇同性配偶,性別平等,同性戀者的權利及同性戀者的自尊。
同性婚姻合法化主要的主張在教育民眾尊重不同性別特徵,性別認同及性傾向,這些都包含在性平權以及同性戀者在臺灣社會裡有取得結婚的公民權。此論文的目的將以台灣的文化觀點調查以下的主題: (1)調查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前及以後的衝突; (2)調查同性婚姻合法化以後價值觀;(3)探討臺灣同性婚姻合法化後的影響力。此篇研究使用的是質化研究方法, 包含上下內文研究法、資料收集法、資料分析法及比較分析法。此研究結果發現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前臺灣社會對同性戀及同性婚姻呈現出保守及負面社會刻版印象,而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後研究發現同性戀者仍被社會偏見視為無民事行為能力者、有同性戀醫學病態問題、呈現同性婚姻道德腐敗及社會問題、缺乏共識並認為同性戀者不該擁有人權、民眾對同性婚姻仍缺乏興趣、否認性及性別為主觀經驗而咎由自取、社會壓力改變台灣人對同性戀者性別認同的看法、高離婚率、低生育率、產生生產的問題及家庭權利的困境、呈現傳統社會家庭價值的惡化以及出櫃在台灣仍成為同性戀者及其父母親之間的衝突。至於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後的價值觀,研究發現出臺灣社會有呈現出主張婚姻平等、對同性戀的容忍度增加、從台灣文化價值觀來看增強同性戀平等地位以對抗社會偏見、從同性戀社會運動呈現性別自由民主的提昇、基於人權及正義感為準以提昇同性戀者的人權、提昇同性戀者的自尊、增加自由的性及性愛、增強性教育、以及在同性婚姻合法化後臺灣社會呈現出提昇新同性戀的文化、擴大禁止異性戀家庭為唯一生育的限制、拒絕同性間性別道德暴行及性暴力、及同性戀者邊緣的標籤化漸微。另外從文化觀點調查臺灣婚姻合法化後的影響力,研究者發現台灣社
會呈現出對同性戀者有提昇新的社會態度及信念、提昇臺灣社會反歧視同性戀、提 昇同性戀的家庭權利、性平等權利、提昇在婚姻合法化後婚姻的意義、提昇性平權教育及同性戀者有較多機會可出櫃、根據司法748號解釋興起婚姻自由及婚姻平權、禁止同性婚姻限制、保護同性戀者的家庭、在臺灣的父母親接受及尊重婚姻自由化及對抗傳統文化規範的同性戀者的性別認同,增強對同性戀者權力的人道主義。臺灣的同性婚姻合法化關懷同性戀者的生活及生存。人道主義注重人的價值、人的福利、人的合群、人的情感及人的權利。此政策提昇同性婚姻平權、同性婚姻自由化及同性戀者選擇同性配偶的自由。
關鍵字: 同性婚姻合法化、公投、性別平等、自尊、性別認同、性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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