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刑事犯罪被害人權利之研究
2021-05-17
論文名稱:【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刑事犯罪被害人權利之研究 |
作者:林孟璇:Meng-hsuan Lin |
出版年:2021年 |
學位類別:碩士 |
摘要:犯罪事實發生的開始,被害人的權利受到直接的侵害,《刑事訴訟法》目的本為求發現真實,結果卻是體現我國對被告人權的重視,雖然民主憲政體制的國家目標是在於積極保障人權,但卻忽視本該與被告擁有同等主導地位的犯罪被害人。以往,在傳統的刑事司法裡,犯罪被害人僅居於證人的地位,成為了刑事程序中參考的工具之一,因此許多相關主題探討犯罪被害人應有權利,而後犯罪被害人的權利逐漸受到重視,可從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直至於2019年12月10日通過了犯罪被害人參與訴訟草案,犯罪被害人可於適當的情況下參與訴訟,以保障犯罪被害人的相關權益。 本文研究結構主要探討犯罪被害人的概念為何,犯罪被害人的地位以及演變歷程;然而,雖然我國已有《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卻無法完整犯罪被害人在偵查程序上所擁有的權利,同時,大多數內容在於如何金錢補償,並非更詳盡的幫助被害人如何於整起事件中得到應有的救濟。因此犯罪被害人參與訴訟的引進,將導致犯罪被害人的權利是否得到應有的伸張。又我國於2010年引進了修復式司法制度,這11年以來,於2021年透過共同處理犯罪後果和說出自己感受的對話機會,來促進當事人關係的變化,並修復犯罪造成的傷害。 本文將分析《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以及探討我國《刑事訴訟法》中犯罪被害人參與訴訟制度,雖然犯罪被害人目前可得的幫助有許多的管道,但不免於各種事件中,有一些不足的地方導致其權利因此受到損害,因此期望透過本文,論述相關意見,我國應深思基於犯罪被害人權利,使犯罪被害人於事件中到更完整與同等的保障。 研究過程中,關於我國保護犯罪被害人之立法與現況並無完整的保障;犯罪被害人參加訴訟之新制度的修法仍有其問題存在;修復式司法之程序進行仍然有其困難與問題,因此本文就《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建議將重傷害之定義另列條文、並且期望因犯罪被害人參加訴訟制度之出現能夠賦予犯罪被害人更多權限,以及簡答目前民間對於修復式司法之疑問整理與歸納。 |
出處: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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