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論新型態強制處分與基本人權保障
2020-05-14
論文名稱:【東吳大學】論新型態強制處分與基本人權保障 |
作者:劉佳穎:Chai-Ying Liu |
出版年:2017年 |
學位類別:碩士 |
摘要: 科技快速發展,帶來便利生活。近年偵查實務上,普遍利用科技設備輔助執法,使得資訊取得更即時、更容易,有利於發現真實、蒐集保全證據,提升辦案效率。相對地,對於私人隱私權益可能帶來更嚴重的侵害,不亞於傳統的強制處分。本論文探討的新型態處分,以偵查機關利用科技設備,蒐集通訊內容或行動資訊等情報為目的,像是通訊監察、通聯紀錄的調取、GPS衛星定位追蹤等類型。新型態處分,因使用科技設備為之,客觀上不一定伴隨有形力行使,不受限於物理空間、時間等限制,可長期、持續性、全面性的蒐集個人資訊,並透過大量資訊的匯整、分析後,可揭露更多有關個人私密的訊息,另外國家蒐集資料後加以儲存,連結其他資料庫作其他目的使用等情況,涉及人民的秘密通訊自由、資訊隱私權與資訊自主權之保障問題,有必要針對新型態處分定性及檢討現行偵查法體系法規是否足以因應,期許於犯罪偵查發現真實與保障人權間取得平衡。結論部分,本文主張新型態處分是否構成強制處分之判斷基準應採綜合判斷,除了「客觀上有無使用強制力」、「使用強制力之程度」外,應加入「是否侵害人民實質或重要權利」。次來,針對通訊監察、通聯紀錄調取及GPS定位追蹤提出法制面修正之建議,俾供未來修法參考。 |
出處:東吳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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