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我國大學校園人權之研究 -以大學學生自治權為例
2020-08-12
論文名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我國大學校園人權之研究 -以大學學生自治權為例 |
作者:許懷台 |
出版年:2014年 |
學位類別:碩士 |
摘要: 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憲法保障講學自由,不只保障講授學術的自由,同時也保障研究學術的自由,並維護講授與研究學術所需的大學自治制度,校園人權才能落實。校園人權作為防禦權的保護法益,主要體現於為了學術活動上的自我實現,而賦予人民對抗國家高權侵犯的主觀公權利,所形成的學術自由憲法保護,在此基礎上,校園人權的保護法益包括:研究自由、學習自由與學生自治。 |
出處: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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