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國際人權公約酷刑禁止規定對我國刑事法之影響
2020-08-18
論文名稱:【國立政治大學】國際人權公約酷刑禁止規定對我國刑事法之影響 |
作者:陳彥廷 |
出版年:2012年 |
學位類別:碩士 |
摘要: 我國立法院於2009年3月31日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經總統於2009年4月16日簽署,並於同年4月22日公布。故我國雖無加入聯合國或經由簽署而成為締約國,惟透過該施行法的轉化功能,《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已正式於我國法體系落地生根,也使我國與國際的人權保障標準有了初步的接軌。其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規定:「任何人均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懲罰。特別是對任何人均不得未經其自由同意而施以醫藥或科學實驗。」,該條中有關酷刑禁止之原則亦因上述施行法的通過而成為我國應遵行的人權保障範疇。惟公約第7條的酷刑禁止規定究係一單純的理念宣示,亦或是具有實效的保護規範?對我國刑事法的規範面及實踐面又有何重要影響? |
出處:國立政治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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