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簡介
文案/策展志工 李立丞
【港】
故事的開場在龍鳳港。男孩和阿爸在淺水處捕鰻魚苗,水深及腰。零星的手電筒亮光從水底下透出來,男孩往左邊望去,不遠處是堤防往深黑的海延伸。阿爸先將大竹竿插入海沙中,讓整張網具漂浮在海面上,要男孩走到網具後面,一邊舀起海水,一邊用手電筒照亮魚苗。接著海水漲潮,逐漸淹過男孩的肩膀,男孩試著移動,卻整個人沉入海中。
男孩醒過來時,已經躺在岸邊,阿爸坐在一旁,拍拍他的臉說:「海旺仔,無代誌就好。」
此時的龍鳳港,沒有風力發電機、沒有跨海景觀橋,只有鹹鹹海風,不斷吹送港邊的釣客及漁船。
【邱和順】
60歲,生於苗栗縣竹南鎮龍鳳里,死刑定讞。
1988年,邱和順28歲,遭檢警指控為去年柯洪玉蘭失蹤案與陸正案的兇手,並以刑求逼供。
法官僅憑證人證詞及口供內容,即使有明確證據顯示被告自白是以刑求方式非法取得、多達288份之偵查自白筆錄互相矛盾、漏洞百出,仍判處邱和順死刑。
邱和順現於台北看守所服刑,這是他沉入冤獄深海的第32年。
【32年】
32年,是怎麼樣的時間概念?
兩次政黨輪替、三場大型學運、同志婚姻合法化;人們手中BB.Call早已變成智慧型手機;101大樓蓋成、高鐵通車、雪隧開通。
種種時代的演進,都將邱和順遺忘在獄中。他記憶中的台灣景觀,停留在1988年。
當時的他,在夕陽西下時,會一個人騎著機車到龍鳳港的海邊,躺在沙灘上沉思並遙望海上往來的船隻……
【海旺天光竹南場】
2012年,民間司改會曾與國際特赦組織合作「2012寫信馬拉松:沒有直接證據卻被監禁24年的死刑犯在台灣」救援信行動,帶著邱和順志工團,來到他的家鄉,在媽祖龍鳳宮廟前廣場舉行寫聲援信活動,向當地人和參拜人士介紹邱和順這個冤案。當時,邱和順年邁的母親、姊姊、姊夫、許多親人晚輩與老朋友們都站出來發聲。
八年後,邱和順的母親離開了,仍遲遲等不到阿順重見光明——這次,救援團體將【海旺天光-邱和順被遺忘的32年】帶回竹南鎮,讓發生在此的冤案事件,交給在地人訴說。
「海旺」為邱和順的小名,他出生那天,家鄉龍鳳港大豐收。然而,邱和順在人生境遇中的風浪,卻讓他至今還回不了家。「天光」則象徵雨過天青、挺過困境後的自由之光。
等到那天到來,我們再一起向他說:「海旺仔,無代誌就好。」
文案取材自邱和順《死囚回憶錄》
展覽時間
1/29-2/6 11:00-19:30
(週一、二公休)
展覽地點
@磨實生活工作室 2F
https://m.facebook.com/miruminori/
(苗栗縣竹南鎮南田街7號,竹南火車站出來走路5分鐘)
合辦單位
《邱和順救援大隊》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jrf.org.tw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amnestytaiwan
台灣人權促進會 @tahr1984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taedp_taiwan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cwtaiwan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twinnocenceproject
國際人權聯盟 @fidh
台灣無辜者行動聯盟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law.me
苗栗縣議員 宋國鼎
苗栗縣議員 陳品安
苗栗縣議員 曾玟學
磨實生活工作室
野生藝術工作室
陸續邀約中
提醒
展品媒介包含:影像、聲音、文字、低光源環境。展間位於二樓,然展覽場地物理環境並無提供無障礙設備,亦未符合通用設計。若觀展人有需要合理調整,可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對於造成不便我們表達最誠摯的歉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