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育部113學年度第2學期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影音資源推廣實施計畫 (~2024/12/31截止申請)
2024-11-11
一、依據(一)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領(2023年至2026年)。(二)促進轉型正義基金申請及管考作業要點。(三)教育部年度促進轉型正義基金計畫。二、目的教育部(以下稱本部)依據「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領」,為促進人權及轉型正義扎根學校融入教育,提供各級學校親師生5支與人權及轉型正義議題相關之影音資源,申請於114年3月至6月期間(113學年度第2學期),於教學及推廣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價值文化時,運用本計畫影音資源並於授權範圍內公開播放。三、影音資源及播放期間(一)5 支影音資源:雞湯與意識形態(2021年上映)、再見列寧(2003年上映)、尋找湯德章(2024年上映)、尋找蕭塗基(2024年上映)及返校(2019年上映),播放時得參考本部114年公告之影片實施指引進行運用。(二)播放期間:1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四、申請對象、時間及方式(一)申請對象:公私立各級學校。(二)申請時間:至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止受理申請。(三)播放期間:1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四)播放人數:每場次上限100人。(五)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單位請於申請期間檢附計畫申請書向本部申請,經本部已完成核定播放申請後,不得更改播放期間。僅得於事前申請之使用地點播映,並符合教育推廣之目的,不得為營利性使用,或強制參與者繳納入場費用。 2. 本計畫無涉及經費請撥支用或結報。 3. 影片使用完畢後,需協助填寫意見回饋問卷(含觀影人數、辦理成效及活動方式等資訊)及照片,以作後續計畫辦理參考與精進。五、播放注意事項:(一)避免影音資源損壞或遺失,並按時歸還。如係因播映單位不當使用或故意造成影片之損壞,以致無法修復,應負賠償責任(負擔重新製作或購買之費用)。(二)播映前,應聲明禁止違反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之行為 (如錄音、錄影、攝影等盜攝、盜錄行為)。(三)使用本案影音資源,應遵守相關法令規定,並依申請內容執行。如有違反情事,或未依本注意事項配合辦理,本部得隨時撤回同意。六、計畫聯絡人: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邱巧茹,聯絡電話:02-77367812,電子郵件:ra1244@mail.moe.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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