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國際人權日系列座談會-「死無對證」合憲乎: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2號判決評釋 (12/9)
2023-12-06
活動名稱【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國際人權日系列座談會-「死無對證」合憲乎: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2號判決評釋 (12/9)活動簡介12月10日是國際人權日,台灣仍有部分具冤錯疑慮、違反憲法等人權疑慮,以及不符正當法律程序的死刑定讞案件急需被關注。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刑事程序法委員會、全國律師聯合會司法改革委員會以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單位今年12月舉辦「2023國際人權日系列座談」,以死刑定讞案件為主軸,從憲法、國際人權法、刑事特別救濟等觀點辦理三場專題座談,多面向地探討死刑案件人權問題。憲法法庭日前公布了112年憲判字第12號判決【未到庭證人警詢陳述之證據能力案】認為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3第1款及第3款關於被告以外之未到庭證人警詢陳述得為證據之規定合憲。也就是憲法法庭認為刑事訴訟上為追求發現真實而將未到庭證人的法庭外陳述採為證據,致減損被告防禦權的例外規定,條文合乎憲法規定。不過,令人注目的是,這號憲法判決有二位聲請人是民間及諸多學者專家過去以來一直在聲援的死刑冤錯疑案(王信福案、沈鴻霖案),而這兩個案件均存有的程序問題是,同案共犯都已經遭國家執行槍決死亡,未讓王信福、沈鴻霖有詰問重要證人的機會而「死無對證」。就這樣的合憲判決,有無疑慮?又若涉及死刑案件有無應特別考量之處,以及後續可能的非常救濟為何?本次座談會邀集了具豐富冤錯案救援經驗、承辦死刑個案的律師,以及專家學者們提出他們的觀察及建議。活動資訊活動日期:2023年12月9日 星期六,下午14:00 - 17:00線上報名:前往報名活動對象:一般民眾活動地點: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6樓會議室(台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6樓)活動主辦單位: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刑事程序法委員會、全國律師聯合會司法改革委員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詳細資訊:更多詳細資訊請參考網站公告 👉🏻 前往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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