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聯合國人權審查機制與在地化台灣模式:取誰長補誰短? (2/8)
2023-01-30
活動名稱【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聯合國人權審查機制與在地化台灣模式:取誰長補誰短? (2/8) 活動簡介過去兩年來,全球面臨的眾多危機對普世人權帶來極大挑戰。在這般紛擾之中,臺灣除向世界展現其韌性,更顯示其維護人民自由和尊嚴的堅定。其實,一直以來在政治現實中所受到的限制,也從未減損臺灣自主遵守國際人權標準的決心。截至2023年1月,已有6部聯合國核心人權公約在臺具有法律效力。更重要的是,遭聯合國體系排除的情景促使臺灣「移植」國際人權公約審查到當地,就在地脈絡進行調整,建立出一套在地的「臺灣模式」審查機制。至今,這套審查機制已間接促成2020年國家人權委員會之成立以及2022年公布之《 國家人權行動計劃》 。若政府將如其所言認真看待2022一年來所收到的4份結論性意見,或許我們可以期待它能為臺灣人權發展做出進一步貢獻。 有鑑於「臺灣模式」審查的獨特性,其與聯合國現行機制相較之相對優劣,十分值得探討。畢竟,「人權規範並非為了訂定而訂定」。但綜觀國際人權現況,似乎「在標準制定和落實之間存在著一條鴻溝」。事實上,現行以締約國報告為中心的審查制度曾遭以「與其說是[條約機構與締約國間的]對話,不如說是脫節的各自表述」形容。雖然聯合國已採取多種措施欲改善現狀,但仍有許多進步空間。為此,專家學者屢次建議應加強針對締約國於審查後落實建議追蹤管考機制,並提升在地民間社會的參與。那麼就追蹤而言,臺灣政府撰寫「行動回應表」的操作模式是否值得借鑒? 而民間社會的高度參與是否體現了「國際人權」的在臺「方言化」?這會是促成實際改變的關鍵嗎? 正如聯合國國際法院法官Crawford及特別報告員Alston在20多年前所言,「國際人權標準的制定及其後續監督機制的建立,是二十世紀人類在人權方面所得寶貴的成果。但如何增進這些機制的有效性,將是未來最大的挑戰。」當然,沒有任何監督機制是完美的。每一次侵害的發生都提醒我們,現行機制仍有許多不足。然而,我們沒有 「絕望和放棄」的退路,唯有透過「適度、坦白且務實的自我批評及懷疑」,抱著「勇氣、彈性及想像力」,人權才能繼續向前邁進。 為此,人約盟很榮幸請到曾連三屆擔任CEDAW審查委員的韓國聯合國人權政策中心代表申惠秀 (Heisoo Shin) 教授擔任主講者,人約盟執行長黃怡碧、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以及國際人權聯盟 (FIDH) 亞洲部主任卓蓋塔 (Andrea Giorgetta) 擔任與談人,並且由人約盟人權政策中心主任黃嵩立主持論壇,就「臺灣模式」審查機制與聯合國現行制度之異同進行對談,並透過比較尋求可相互學習精進之處。當然,人權的發展唯有透過多元參與及開放對話才有可能開花結果。因此,誠摯邀請來自所有地區、任何背景的你加入我們,一同討論切磋!我們線上見! 活動資訊講師介紹:
活動日期/時間:2023年2月8日 星期三,下午19:00 活動地點:Zoom 線上會議室,會議連結於論壇前寄發到報名信箱 活動對象:一般大眾 活動主辦/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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