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際人權法、國際人道法及國際刑法研究個人的國際法地位問題
2006-11-01
作者:俞寬賜 |
譯者: |
出版時間:2002 |
出版者:國立編譯館 |
I S B N:9570123303 |
中文摘要:在傳統法制下,個人是國內法的主體和國際法的客體:個人的權利、義務和訴訟行為能力,乃是國內法律規範的對象。然而國際人權法、國際人道法和國際刑 法則都是以國際條約為基礎,為個人創設國際法的權利、義務,及在國際司法程序中的訴訟行為能力。在現代國際法下,國際條約能否具有這樣的功能?個人是否因 此取得國際法主體的地位?國內法與國際法的關係是否因此受到重大影響?凡此種種,以及其他許多相關的法理問題,都是國際法領域內爭議性頗高的問題。本著作 之宗旨即在從國際人權法、國際人道法及國際刑法研究個人的國際法地位問題;對法律政策之決定者和執行人,以及法律學術之研究者和學習者,都具有重大的參考 價值。
本著作原是著者於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執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一項個別研究計畫(NSC 86-2414-H-002-004號)的成果報告。繼後,著者更全力追蹤相關問題在一九九七至二00二年之新發展,包括亞洲人權法問題之檢討,以及國際 刑事犯之引渡與人權、「危害人類和平與安全罪法典」和常設「國際刑事法院」與個人國際法地位等議題之研究,使原有成果報告之內容因此得以益趨完善和周延。 |
英文摘要: |
分類:公民與政治權利 聯合國、國際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