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憲法與教育改革
2012-08-06
作者:許育典 |
譯者: |
出版時間:2005 |
出版者:五南 |
I S B N:9571139742 |
中文摘要: 人的自我實現,既是法與教育的目的,也是基本權與人格開展的本質。如果法的目的,可透過法治教育及教育改革的實施,形塑教育憲法的實踐環境,經由法與教育的自然互動,成為人民的具體生活文化,以人的自我實現為核心的教育法才有可能。本專論由「人的自我實現」提供憲法與教育的對焦共同點(第一章);嘗試從以人的自我實現為核心的教育基本權出發,建構出我國教育憲法的體系(第二章);並由此體系型塑教育憲法的實踐環境,透過法治教育建構法治國的台灣教育環境(第三章);接著,從本專論所建構的教育憲法體系,檢討台灣教育改革的問題,尋找在現實上拉近兩者距離的可能性(第四章);此外,針對有些作者關懷的其他教育法問題,同時涉及到教育改革的領域,將另成專章探討(第五章);最後,在結論與建議中,整合與檢討台灣教育憲法與教育改革的問題,希冀能為21世紀的台灣教育法制,提供一個永續發展的建構(第六章)。 |
英文摘要: |
分類:公民與政治權利 總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