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通訊社】原民王光祿打獵釋憲案 人權團體遞交意見書
2021-03-03
2021-03-02 台東縣海端鄉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於民國102年間持獵槍射殺山羌等保育動物,最高法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判處3年6月徒刑定讞;經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認定有違憲之虞,裁定停審並聲請釋憲。 此釋憲案,大法官擬訂於9日開庭;原住民族青年團體與NGO人權團體於3月2日赴司法院遞狀提供法庭之友意見書,主張狩獵文化長期遭汙名,侵害憲法所保障的多元文化精神。
文章擷取自中央通訊社,原民王光祿打獵釋憲案 人權團體遞交意見書,2021/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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