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立院三讀 違反勞基法企業將被公布處分日、罰鍰
2020-05-26
2020-05-22 立法院會於5/22三讀「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條文」及「勞動檢查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條文明定,事業單位若違反勞基法,主管機關應公布項目,除了現行已有的事業單位及負責人姓名,還要包含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中央主管機關也應每年定期公布勞動檢查年報,此外,拒絕勞動檢查的事業單位,得按次處罰3萬以上15萬以下罰緩。 現行「勞動基準法」規定,違反法令且被處以罰鍰的事業單位,主管機關應公布事業單位和負責人姓名,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應按次處罰。修法後,違反勞基法的事業單位,主管機關除了現行規定,另外還要公布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 文章來源:擷取自聯合新聞網,立院三讀 違反勞基法企業將被公布處分日、罰鍰,2020/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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