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從兒少權益出發 屏東縣第11任兒童及少年代表本月上任
2024-01-29
2023-1-26台灣於2014年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正式將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內國法化,屏東縣政府每年透過公開遴選,以書審及面試兩階段,邀請屏縣兒少委員會委員及上任兒少代表擔任評審,選出屏東縣新任兒少代表,今年選出的第11任代表,年齡為11歲至18歲的兒童及青少年,族群的多元性包含原住民、新住民二代、客家人及閩南族群,兒少代表居住地區遍及11鄉鎮市,最遠至春日鄉,涵蓋了縣內三分之一的鄉鎮,盼透過兒少代表的遴選,掌握多方兒少的需求,聽見兒少聲音,也實踐《兒童權利公約》中各項兒少權益,協助兒少自主參與及發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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