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6
第二十七條:人人有權自由參加社會的文化生活,享受藝術,並分享科學進步及其產生的福利。人人對由於他所創作的任何科學、文學或美術作品而產生的精神的和物質的利益,有享受保護的權利。社會和國際的秩序。
意即人人有權參與文化生活並且享受智慧財產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