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6
第十六條﹕成年男女,不受種族、國籍或宗教的任何限制,有權婚嫁和成立家庭。他們在婚姻方面,在結婚期間和在解除婚約時,應有平等的權利。只有經男女雙方的自由的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締結婚姻。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會單元,並應受社會和國家的保護。
意即男女有權婚嫁和成立家庭,婚前婚後一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