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傳統中最重要的和平概念來自羅馬帝國統治下的看法,即不發生戰爭(absentia belli),它比較是一種消極的概念。希臘語的和解(eirene)、阿拉伯語的色拉姆(sala'am),及印度語的協和(shanti)等,從這些文化中對「和平」的用語,都指向某種積極的事情,有時甚至具有某種深刻崇高的目標之意,所以,積極的和平乃是具有和諧與正義的涵義在內。
所謂「不發生暴力」並不只是不發生直接性的暴力而已,它還意味著沒有壓迫、疏離、剝削和社會中以上欺下的任何一種形態。最著名的維持和平的理論是「分的政策」,目標是求得安全或不發生直接性暴力,辦法則是採取保持距離的方式,例如:早期國與國之間的天然疆界,即可與敵國維持很大的距離而避免戰爭的發生。但是在科技發達的現代,人與人之間的距離縮短,採取分的方式並非長久之道,所以後來人們發現,只有使各方融合在一起而不是讓它們各分東西時,真正的和平才能長久建立,換言之,只有在各方結成相互依賴關係且彼此具有相對平等關係時,才能建立真正的和平,不過,這樣的過程亦是不易達成的。
西方傳統中最重要的和平概念來自羅馬帝國統治下的看法,即不發生戰爭(absentia belli),它比較是一種消極的概念。希臘語的和解(eirene)、阿拉伯語的色拉姆(sala'am),及印度語的協和(shanti)等,從這些文化中對「和平」的用語,都指向某種積極的事情,有時甚至具有某種深刻崇高的目標之意,所以,積極的和平乃是具有和諧與正義的涵義在內。
所謂「不發生暴力」並不只是不發生直接性的暴力而已,它還意味著沒有壓迫、疏離、剝削和社會中以上欺下的任何一種形態。最著名的維持和平的理論是「分的政策」,目標是求得安全或不發生直接性暴力,辦法則是採取保持距離的方式,例如:早期國與國之間的天然疆界,即可與敵國維持很大的距離而避免戰爭的發生。但是在科技發達的現代,人與人之間的距離縮短,採取分的方式並非長久之道,所以後來人們發現,只有使各方融合在一起而不是讓它們各分東西時,真正的和平才能長久建立,換言之,只有在各方結成相互依賴關係且彼此具有相對平等關係時,才能建立真正的和平,不過,這樣的過程亦是不易達成的。
資料來源:人權之核心概念。2014年10月22日,取自:海佃國小人權教育網頁:http://120.115.18.2/1025/people/epople01.htm#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