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
2022-05-25
一般而言,正義的概念牽涉到公平與程序的問題,常見的有「法律正義」,指依據法律對待每一個人,而且執法過程中的程序必須符合公平,以保障其公民權利。不過,所謂的「社會正義」(又可稱分配正義),不如法律正義般強調確切的公平,尤其在社會的財富分配方面,比如我們會爭議,到底社會正義指的是保障每個人的機會均等,或者是所得均等?又若個人與社會團體的利益起衝突時,這時的正義指的又是什麼?羅爾斯(John Rawls)認為,除非在不平等的狀況下,反而能讓每個人的利益最大,否則這個「不平等的狀況」就沒在存在的必要,而應以「平等」為主,比如:我們反對學生在課堂上隨意說話,為的就是營造一個有秩序的學習環境,讓每個學生的學習效果能達到最大。所以,在這樣的狀況下我們有理由阻止學生在課堂上隨意說話。 資料來源:人權之核心概念。2014年10月22日,取自:海佃國小人權教育網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