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r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2022-05-25
「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是國際人權法案中的一項文件,這個公約更進一步的發展世界人權宣言中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使得這些權利成為締約國必須負起的法律義務。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要求締約國「尊重及保障個人的」公民和政治權利,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在要求締約國盡義務時,需考慮到締約國間不同的發展程度。「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2條規定:「每一締約國家應盡最大能力採取個別行動或經由國際援助合作,尤其是經濟和技術方面的援助合作,以期用一切適當方法,逐漸完成本公約中所規範權利之充分實現,尤其是透過立法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