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柏儀(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組織部主任)
打造一個沒有霸凌與欺侮的校園,如何可能?
校園之中同學間的「強欺弱」、「大欺小」現象,或是長時間針對個人或特定群體的欺侮、羞辱、壓榨、剝削……等,或許都並非是新興問題。然而,直到過去十年來,它才以「校園霸凌」的概念,為各界所正視。日趨增加的媒體報導,以及社會輿論密集討論,讓政府與大眾日趨「把『校園霸凌』當成一件該認真處理的事情看待」,而不再只是「不重要的短期打鬧」,或「無傷大雅的校園衝突」。
然而,校園霸凌的狀況,是否真有改善?恐怕並沒有多少師生能夠深具自信地大聲說出:「霸凌已在減少!」相對地,隨著兒童青少年生活的複雜化,以及學生群體背景的多元化,校園中的種種衝突很可能還在增加,或者是用另外的方式在運行。「一個沒有霸凌與欺侮的校園」,還在彼岸,而非此岸。
我們不難觀察到,政府部門的確開始正視了校園霸凌問題。並且在近幾年,開始採取了一系列以「行政管理」為模式的的反霸凌措施,包含了多重的「通報申訴」與「教化宣導」介入方式。我們可能無法全盤抹殺由這些措施有其成效與意義。但本文以為,若要根本地挑戰校園霸凌問題,不論是基於要深入處理問題根源,或期盼實際上減少校園衝突現象,我們仍需要繼續思索進一步的介入方法。例如,推動一種「社會運動」模式的反霸凌行動。
「行政管理」模式反霸凌措施的侷限
容我先從檢討當前「行政管理」模式為主軸的反霸凌措施開始這個討論。
(一)課以教育人員通報義務與納入管考評鑑的成效侷限
首先,當前官方推動的「反霸凌」措施,包含了一系列的「通報」與「介入」機制。和過往霸凌問題只被視為是個別老師在「班級經營」上的課題,以及問題嚴重了,才由生活輔導等管訓人員介入的模式不同。當前的「反霸凌」將霸凌問題等同「性侵害防治」一般嚴肅看待,若教育人員知情而不通報或不介入,將產生一連串的行政懲處。例如,教育部的防制校園霸凌專區明確指出:「校園霸凌行為,如已達身心虐待程度者,校長及教師身為教育人員,應依法通報,未依規定通報而無正當理由者:一、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0條規定,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二、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第1項第2款、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其如屬違反法令,而情節重大者,得記大過。」不可謂之不重。
政府要求教育人員發覺霸凌現象後,課予應通報與介入的責任,並非不正確。但客觀來看,這似乎效果有限。原因或許在於,霸凌與性侵害的問題模式有別。霸凌作為「長時間的欺侮關係」,它是一種暴力文化的體現,往往是班級人際互動中所默許。以致於,它經常積習已久,不同於單獨、突發式的性侵害事件,能夠以個別事件為單位來處理。用「霸凌個別事件」為單位的思考模式,儘管能夠形成「數據」予以管考,如同警察機關要統計轄區內的車禍數、偷竊數等案件,化為定期報表,考核案件數的增加或減少,甚至連接上對相關負責人的評鑑,例如把學校「霸凌案件數」與「校長考績」做連結……但這畢竟無法反映真實的校園暴力文化狀況,以及也會因為數字管理的形式化,導致各種「作假」狀況產生,反而掩蓋問題。
舉例來說,儘管官方透過通報數據,在民國101年10月發佈了新聞稿聲稱:「在各界關注、管道暢通及師生積極重視之下,霸凌確認案例大幅降低。100年計通報列管554件確認個案,101年1至8月通報列管189件確認個案,較上(100)年同期(1至8月)的382件減少193件,下降幅度超過50%。」然而,校園霸凌真的案件數如此之少,並且減少了50%嗎?為何這數據和大眾對校園霸凌的印象,有這麼大的落差?
相對地,在這之後,根據兒福聯盟針對台灣國小到高中職的兒少進行了「2014年台灣校園霸凌狀況調查」,結果發現,「逾四分之一(26.4%)的兒少表示從幼稚園至今曾經有被欺負的經驗,其中目前仍身處霸凌陰影的比例,即『在過去一年內』曾被欺負過的比例為15.2%,長期霸凌有3.5%『過去一年內每個月被欺負2~3次以上』,推估下來至少四萬名以上的兒少過去一年仍深受霸凌傷害中。」真實的狀況若依舊是如此嚴重,官方發佈的「校園霸凌案件大幅減少」的消息,又有什麼意義呢?
(二)淪為形事作風的「友善校園」主題?
另外,當前「反霸凌」宣導活動已納入官方推動的「友善校園」計畫,並列為「反黑、反毒、反霸凌」的三大主題。熟悉校園學生訓輔活動的人士都會知曉,這其實是過去矯正青少年偏差行為思維下的「春暉專案」的重新包裝,其強調規訓教化的思維,使其在校園中的教育成效往往僅剩形式,而不見實質。例如,我們或許有雨後春筍般的「反霸凌」戲劇、演講、微電影……等競賽,但真正在校園中真正深刻思考與投入「反霸凌」運動的師生,依然寥寥可數。
這不但是對原本由民間教改人士發起,訴求反體罰、反威權的「友善校園」運動的一大諷刺;而且也會因此讓「反霸凌」運動在校園中的理解,被扭曲為一種形式性的宣導活動,強化校園繼續因襲「檯面上說一套,檯面下做一套」作風,而無益於根本改造校園現實。
(三)「多元申訴管道」的許諾與失落
除了強調通報與宣導外,從教育部反霸凌影片《我的同學是老大》可得知,教育部相當重視建立遭霸凌「申訴管道」[1]。影片中甚至以青少年的語言,鼓勵同學當「不用挺身而出的超級英雄」,大膽替自己或他人申訴霸凌事件。
申訴機制的建立的確是必要的。然而,在四百多萬名的各級學校學生當中,合理推估,有長期性欺侮關係的霸凌與被霸凌「個案」,再少也有數萬,甚至是數十萬之譜。但如同前述有關教育人員「通報」機制的統計問題,官方究竟透過申訴機制處理了多少的個案?有無在去除個人資料後公佈統計結果?每年所得知的霸凌個案,又是多少?對此,整體社會根本無從得知。何況,整個申訴處理的流程,也缺乏社會參與與公共監督。若發生了遭處理人員敷衍以對,草草結案,能怎麼辦?
如果毫無認真以對,只是設立了機制,卻不足以解決問題,那結果很可能只是如同軍中的「1985」申訴管道一般,妝點意味遠大於實質。
發展「社會運動」模式反霸凌行動的必要
上述的批評並非指責現行「行政管理」模式的反霸凌措施不應存在,而毋寧是認為,我們需要有改弦易轍的新框架,來重新定位霸凌事件與其改革方式。以下,我將簡述一種以「社會運動」為模式的反霸凌行動,作為替代與補充。
倘若校園霸凌現象的出現,是植基於校園社群的集體默許,並且有某種支持暴力宰制與默許各類歧視的社會文化為基礎。那麼,若不挑戰這樣的集體默許與社會文化,當然不可能有效挑戰校園霸凌問題。
而什麼樣的方式,能夠真正挑戰校園中的社群共識與文化呢?我以為,這當然並非是形式性的宣導活動,或行政管理,就能達成。它非得是一種能夠影響到校園之中的「社會運動」,才可能動搖積習已久的各種共識與霸權。
舉例來說,在仍不久前的過去,性傾向上為「同性戀」的青少年男女,在校園中仍經常會受到嚴重排擠,甚至得承受長時間的嘲諷、欺侮與霸凌。他們之所以得有此遭遇,問題不在於校園中有無反霸凌措施,或者反霸凌的行政管考做得徹底與否。根本的問題在於,從社會到校園,從正式課程到生活文化,性傾向為「同性戀」的人們,都沒有獲得正視與承認,反而是被視為「異常」、「變態」,甚至覺得是一種「疾病」。是過去二十年來台灣持續推展的「同志人權」運動,透過一場場的社會抗爭、媒體發聲、網路串聯與集體現身……等,才稍稍動搖了異性戀的霸權共識。而直到最近,才讓人們面對「同性戀」時,能漸漸接納以對,不再作為應除之而後快的「他者」;校園中出現試圖欺侮同性戀或其他性少數的「施暴者」時,一般人則不再能再輕易容忍,而讓既有的「默許」發生變數。顯然,是當普遍的社會文化共識已漸漸導向,「同性戀與異性戀不過是一種人們的選擇,為什麼要欺侮這些個人的選擇自由呢?」的時刻,長年以來多於同性戀者的校園霸凌問題,才真正有漸次減少的可能。
同樣的道理,當然也適用在減少基於種族歧視,而針對原住民或新移民子女的校園霸凌事件上。試想,沒有持之以恆、風起雲湧,在經濟上要求資源重分配,與在文化上訴求尊重多元族群的「原住民運動」與「新移民運動」,又如何期待他們的子女能在校園中能不遭受社會已瀰漫的種族歧視與排擠浪潮呢?
在這之外,校園霸凌事件中的典型,還包括了一種「強欺弱」、「校園老大欺負一般學生」的類型(例如影片《我的同學是老大》所描述的)。這種類型表面上不是一種「歧視弱勢」(例如性別歧視或種族歧視)所導致的霸凌問題,但若深究其中,則會發現,它體現的很可能是「階級社會」所導致的問題。
一方面,這些傾向「強欺弱」的「校園老大」或「混混小子」,通常是在校園裡被中產階級主流文化教育所排除的一群。英國學者Paul Willis在其教育社會學經典著作《學做工》(learning to labor)一書中,深刻地分析了英國工人階級青少年們的暴力脫序傾向,和他們的階級背景之間的關聯。固然被他們施加暴力欺侮的對象,很可能是另一群弱勢者(例如,女性學生,或少數族裔背景的學生),但若深入探究這群青少年為何不願意遵守學校秩序?為何不願意「尊重他人」?Willis認為,這都和他們試圖對階級社會進行某種無法成功的「抵抗」有關。
另一方面,倘若眼前學校教育的主軸是為了配合資本主義階級社會,一再地以考試和評分將學生給予「分層」,並且給予高分數的學生資源與尊嚴,對待低分數的學生施以排除與羞辱。那麼,這種階層與排除取向的學校系統的「主旋律」,自然不在於協助其中的「被排除者」;不論是霸凌現象中的「霸凌者」與「被霸凌者」,作為「不正常的一群」,當然都難以是這個系統所願意或能夠認真關注的。試想,一所只講究升學競爭與鼓吹優勝劣敗的學校,它能在多大的程度上想理解霸凌者的緣由?以及關注被霸凌者的處境?頂多,它只會希望霸凌問題「不會影響到想念書的學生能好好念書」,別侵害到學校的競爭與分層職能,「不要出事情」。在這之外,它又哪會真的關心裡頭學生的真實生活?
因此,綜合而言,校園霸凌現象很可能是社會不平等的反映或濃縮。想針對校園霸凌現象「治標」同時,也需改革社會不平等以「治本」。甚至可以說,若沒有「治本」為目標的社會運動,不論是性別平等運動、種族平等運動、或階級正義運動……等貫穿校園圍牆內外,要在校園中單單「治標」,也幾乎是緣木求魚,或至少很可能只能是「見樹不見林」的。
根絕校園霸凌的社會運動,如何可能?
或許有人會質疑,對於中小學中的師生來說,真的有可能採取什麼樣的「社會運動」,來改變校園霸凌的狀況嗎?以及,把問題納入社會結構,真有助於具體改變現下的校園霸凌問題嗎?
我們知道,在台灣的教育文化中,一般而言並不鼓勵學生認真思考社會不平等問題,也不支持學生投身具有激進思想的社會運動。對於社會不平等的問題,學校教育通常不將其視為是社會結構問題,而是視為是「道德」問題,學生頂多被教育「要有同情心」、「不要欺負或嘲笑弱勢」,但對於受壓迫者們所遭遇到的結構性不正義,則是始終缺乏理解,更遑論被鼓勵採取行動去挑戰的。因此並不意外,儘管校園霸凌問題造成了許多學生的困擾,但直到今日,我們基本上少見有學生自發的反霸凌校園運動,也更難見到把焦點溢出校園之外的師生社運抗爭,直接挑戰各類導致校園霸凌出現的社會不平等現狀。
然而,對於校園霸凌現象不滿的能量,始終存在。被欺壓的人們不會永遠默不作聲,旁觀的人們也不會始終接受眼前的衝突與壓迫,甚至欺壓他人的人終將反思這一切身不由己的暴力源頭。這股力量只是還未被引導到根絕霸凌的社運力量。
文字畢竟無法取代行動。對於有志於採取社會運動方式來根絕校園霸凌的人們,我們僅能藉此初步探究其中可能的原則,做「催生」的工作,並期待他們在具體的實踐中來完整它。我們所期盼的「社會運動」模式的反霸凌行動,可能包括了幾個重點:
1、「小題大作」:我們應當把校園中的種種衝突,都不單單當成是瑣碎的「小事」,只以個案輔導、懲戒、通報、管考等方式來處理。相對地,不滿的師生們值得「放大框架」,深入思索各種校園衝突的社會根源。不論是性別不平等、種族歧視、階級社會、法西斯主義暴力文化、教育體制的官僚與僵化……等,都很可能是必須要檢討與改革的對象。非要如此,校園霸凌長遠來說才真正有可能消逝的一天。
2、「公開問題」:我們需要採取適當的方式,將校園霸凌的現象與其可能的社會原因,向社會大眾公開,來促成社會力量的介入。舉例來說,或許直到今日,不少校園中的「性少數」,都還是遭遇各種的欺壓與嘲諷。我們能否進行各種大大小小的調查,將這一事實在去除個人隱私資料後,以妥適的方法向公眾揭發問題(例如,透過性別平等團體發動跨校網路調查,來反映出「性少數」在當今校園中的種種感受與困境)?一般而言,社會大眾並不容易深入知曉校園中的現實情況,甚至連家長都不一定清楚子女遭遇的校園生活。沒有行動者試著以各種方法公開問題,就沒有解決問題的可能。
3、「善用媒體」:在公開問題的各種方式之中,若能善用大眾媒體的力量,將能收事半功倍的成效。實際上,我國官方會在近幾年開始正視校園霸凌問題,採取種種「反霸凌」措施,也和各個兒童人權團體積極透過大眾媒體揭露校園霸凌,讓官方與大眾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息息相關。若第一線的校園師生能夠持續認識到校園霸凌的現象與成因,甚至對其採取長期的研究,並將發現透過媒體發布,這終將督促政府與社會積極思索,該如何改善我們的校園現狀,而不再只有「霸凌個案已大幅減少」的形式統計數據。
4、「大眾集會」:校園霸凌牽涉的各種問題,如前所述,涉及社會中的文化共識與資源分配。因此,它需要以社會運動的方式挑戰,以變動秩序。而最古典、也始終關鍵的社運方式,就是舉辦「大眾集會」。我們應當支持中小學師生善用他們的集會與遊行權利,來凸顯校園霸凌以及其背後的種種社會結構問題。舉例來說,我們能否有持續的大眾集會,是針對改革「校園霸凌」問題而站出來?又或者,我們可否持續舉辦要求改革「反霸凌措施」的官署陳情,要官方提出深層有效改善霸凌問題的完整政策,並且拿出充足的資源來貫徹?(舉例來說,要真正深入處理校園霸凌問題,增加更多的校園輔導人力編制,顯然是反霸凌不可或缺的配套措施之一,但這涉及到政府願意挹注多少資源在輔導人力編制上。倘若沒有持續關注霸凌問題的大眾集會來施加壓力,這些有效措施的優先性很可能依然排在各類事務的後頭,難有實現的一天。)甚至,倘若「反霸凌」已漸漸能取得社會人心中的正當性,可以舉辦以「被霸凌者」為中心的大眾集會,讓他們向社會講出遭遇和心聲?有如「跨性別」等性少數群體日益能舉辦集會,向社會傾訴他們遭遇到的排擠!其實,群眾集會不只是給予官方壓力,也是對於參與者和觀看者的一種教育與組織,讓文化的正向變遷與資源的重分配真正產生可能。
無論如何,社會運動固然是漫長之路,但它並非是少數人的專利,而關鍵在於大眾的共同參與。「行政管理」模式有其極限,但「社會運動」模式則可長可久。如果我們期盼一個沒有霸凌與欺侮的校園環境到來,這當然不會只是個教育行政的課題;我們都需要在思想與行動上有所動作,一同投入到根絕霸凌的運動之中。
[1] 根據「教育部防制霸凌校園專區」網站的公開訊息,提供給學生使用的「防制校園霸凌多元反映管道」,包括了:(1)告訴導師或家長、(2)投訴學校信箱、(3)於校園生活問卷中提出、(4)向縣市防制校園霸凌專線反映、(5)向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反映(0800-200-885)、(6)在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版留言、(7)其他管道(好同學、好朋友),向導師、家長反映(導師公布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予學生及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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