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廖偉翔(國立成功大學醫學系七年級、輔修政治學系)
由於成功大學校園公共空間的改建,原勝利至成功校區間的圍牆拆除,成為一新設立的廣場。在2013年11月底,校方委託學生社團聯合會辦理新廣場的徵名。全體教職員工生3000餘人投票的結果,最終由法律系邱鈺萍同學提名的「南榕廣場」以971票勝出。然校方在命名活動結束後,方才舉出業已存在的《校園空間命名作業要點》,強調新空間的命名必須透過行政程序才能生效。歷時兩個月,經由主管會報、校務會議等行政流程,最終於2013年1月15日的校務會議中,作成新廣場不予命名的決議。
上述過程中,包括「南榕」二字的命名理念、校園是否必須介入政治、甚至統獨史觀等議題,引發了校內外的廣泛討論,甚至大幅度的媒體報導。然本文試圖探討的主題,則是此次事件中較少被主流媒體提及的議題:「校園民主」。
其實校園民主並非新的議題,清華大學的祝平次教授曾在〈校長 您忘了大學需要民主〉一文中指出:「台灣大學的校園民主,根源於八○年代末期李遠哲歸國之後,對於威權時代校園政治控制的改變。實是讓學術自由獨立的一大資產,也能讓大學邁開腳步成為引領社會進步的動力。各大學應該在追求民主精神的前提之下,好好思索如何利用民主的體制,凝聚出更有共識基礎的學校發展方針。並利用民主的開放性,不斷地批判不妥的舊價值,創造更適合人類共享的新價值;不但要生產知識,還要能夠思索知識的意義與對社會的影響。」
除了前述意義,更至關重要的是,大學不可能閉門造車,亦不可能徹底超然獨立,因而大學本身具有「主動-被動」的二元性。大學不只主動發揮生產知識、提供教育、社會責任等功能,亦被動受高等教育政策制約、外在經費限制、政經環境變遷等影響。因此,校園民主的實踐與深化,遠非只是「制衡行政官僚」如此簡單而已。校園必須要足夠民主,才是真正的大學自治,大學能夠自治,方能在知識與教育上有公允的表現。倘若校園民主無法落實,首當其衝的大學內部成員卻置若罔聞,該大學的獨立性自然會受到強烈質疑與挑戰。於是校園民主的落實程度,在深層意義上,更反映了當前社會對高等教育的態度,以及大學對其本身社會意義的反省,是否經得起檢驗。
以成大「南榕廣場」事件為例,校方委託給學生辦理命名活動,最終票選結果卻是不予使用。這當中透露了,包含校務會議等看似中立的行政程序,實際上具有許多不符合民主精神的缺陷。包括法規制訂、議事規則、行政監督的落實等等,都有明確需要修正之處。然而當下已有限制校園民主的諸多既存制度,與其寄望難以預期的外力介入帶動變革,不如思考發自大學內部的改革如何可能。
但大學的行政官僚,由於各種主客觀的因素,若要談起改革,可說是窒礙難行。幸好,追求校園民主的方式絕非只有一種。以學生爲主體的行動,打開了校園民主改革的另一方空間。在1月15日校務會議作成決議後,包括成大學生社團聯合會、成大學生會、成大零貳社等學生自治團體及學生社團,以及數名校務會議的學生代表,除了發表聲明,更在1月17日於「南榕廣場」發起了抗議行動。短短一天的策劃與號召,於期末考周甚至得以號召兩三百人集結,表達改革的訴求與決心。除了校內的耕耘,學生們亦與其他社會團體產生橫向連結,吸引了媒體和社會大眾的關注,使校園事務的公共性質得以顯露,擴大公眾參與程度,延長戰線,並提升議題探討的層次。
回顧過往,原先被制度硬生生隔絕的「學生權利」與「學生權力」,透過一連串的行動,又重新接合了起來。校園民主的改革,透過以學生為主體的行動主義,又再度注入了活力。然而,也必須坦白地說,雖然校園民主改革的契機已經展現,但是理念與行動的搭配,能否落實為制度層次的改革,將是後續最大的挑戰之一。
最後,儘管目前看來,「南榕廣場」的命名失敗了,但校園民主的缺陷也同時暴露在眾人面前,成為改革的標的物。校園民主是有可能實現的-只要你我都投注自己的一分心力,如同「南榕廣場」事件中的學生們般,或許那一天的到來,並不如原先想像的那麼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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