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隆(中正大學學生、酷斯拉社前社長)
2011年10月,在中正大學發生一起違反性別平等的事件,由財經法律學系舉辦之「聖經與法律」研討會,其中講題「同志婚姻是人權嗎?」之主講內容諸多對同志族群歧視。故研討會後,酷斯拉社(中正一提倡多元性別平等之學生社團,以下簡稱本社)發出公開聲明,並發電子郵件給校長、副校長以及每位教職員,希望校方能夠做出回應,確切落實學校性別平等。然校方遲遲未作回應,因此再度寄信希望校長能在明確的時間內給予回覆。無料卻於翌日,本社成員接到輔導主任聯絡,希望會談。會談過程充斥非對等關係的談話,並表示因我們的作為有違師生禮儀,故學校採取不回應做為一種懲罰,這樣不合情理的回應,讓我們發現學校嚴重缺乏性別平等意識,甚至阻礙學校的性平發展,是故發起「校長不要懲罰我行動」來表示我們對學校性別不友善的不滿。
在與學校溝通的過程,我們深刻地體會到學校對性別平等意識的不足:
錯把歧視視為多元尊重的一種
與輔導中心主任對談的過程,主任表示:學校是一尊重、包容多元價值觀的場域,是故即便是歧視性的價值觀仍要受到保護。我同意學校是包容多元價值觀的場域,然而歧視性的價值需要受到保護?這讓我想到了種族隔離政策,黑人與白人車廂,這種我們尊重你們,但是你不要跟我們接觸的思想,明顯的表現出族群間的優劣劃分。而中正大學就像是再製這樣的思想,並「捍衛」之。學校就像將同志與異性戀之間做出隔離:同志和異性戀有別,故將她們畫分成兩個群體,對同志不友善者一群,愛怎麼歧視同志就怎麼歧視,只要不要真的去傷害(肢體傷害)同志就好;同志則自己躲好,不要讓那群不友善者「看見」你就好。這樣真的符合傳道授業為任的學校該有的精神嗎?我好像看到一個有著自由的外觀,卻有許多牢籠建築其中的世界。
校方申訴管道口徑不一,性平機制形同虛設!
另外,輔導主任也表明酷斯拉社未經正式管道申訴(性平會之申訴窗口設置在衛保組內),學校就沒有義務做出正式回應。事後,學生以此事件向衛保組申訴,衛保組卻以「只受理性侵害與性騷擾、或個人受侵害與壓迫之事件」為理由,拒絕受理此次事件。然性別平等教育法乃促進性別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其中包含性侵害、性騷擾、性認同等相關性別議題,由此可見校方之性平機制似乎不符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精神。事實上,輔導主任曾擔任性平會之執行秘書,提供給學生如此錯誤之訊息,不免讓人擔憂如同輔導主任曾任性平會之執行秘書,都不清楚性平會之運作模式,上至校長(亦是性平會主席),下至每位成員,是否有足夠之意識能夠積極主動維護學校之性別平等環境?
該事件至今提筆整理之,已近一年,其過程發生種種,太過繁雜,僅能簡述一二。除了上述的性平意識不足,一般平權意識亦甚缺乏:認為學生無權要求學校作為、隨意竄改老師所提出的提案(為此事件發聲的老師),在在看見中正大學的行政體系儼然成了專制的組織,缺乏民主公民意識,這樣的組織思維如何教化學生?我質疑之,然身處其中,卻也百般無奈。這樣的事件並非只發生於中正,其他大學亦有,僅僅是因筆者身在中正,也只能道出我們的狀況。
道出此並非想責怪任何個人,而是反省整個體系,這樣的體系是存於社會之中,生活之中,大學做為捍衛自由、平等的殿堂,若是如一般思想固化的行政體系、科層體制一般傲慢,無非像搧了自由平等一巴掌,搧了性別平等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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