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匡佑(國立成功大學課外活動指導組組長)
(註:本人雖為校方行政人員,然以下言論並不能代表校方立場,應以最後正式公告的作法為準。)
今年的2月28日,也就是228事件屆滿65年的清晨,成功大學的零貳社在光復校區的成功湖畔,以先總統蔣介石銅像作為媒介發表抗議之聲。在銅像的右手掛上假人,比喻至今仍有不少人受迫於蔣介石及其留下的政黨威權,地上的紅漆則代表受難者的流血未乾。銅像四周粘貼許多受難者的名單,以及脖子上掛著「1947-2012」的紙板,都在控訴著在尚未還原歷史真相與除去威權餘毒之前,即使到了現今這個時代,於看似平靜的校園中,我們每個人也都是受害者。
這樣的動作自然引起了媒體的關注,甚至在校方尚未作出任何正式決議之前,就有新聞指出相關學生遭成大校方擬予記過處分,相關爭議愈滾愈大(資料來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13/today-life10.htm)
在深入探討這個議題之前,首先必須認識一下零貳社。以下的這三段的內容節錄自前社長的介紹:
談起零貳社大多數人的第一個反應是「為何叫做『零貳』?『零貳』的意義又是什麼」?其實零貳用台語念法諧音與「抗議」相同。抗議這個詞,對民主國家來說聽起來稀鬆平常,卻又神聖令人尊敬,因為「抗議」這個詞象徵上、意義上都代表著一種反動、不輕易順從,並擁有著思考與反省的意涵。零貳社就是這麼一個社團。為自己所生存的國家盡一份力,期盼能夠真正透過年輕世代的台灣人自身的努力,改變我們所生存的環境。
過去我們一直受長輩教導,盡量不要碰觸政治、不要多管閒事。但是我們發現,即便我們不碰觸政治、不碰觸社會公共事務,這些事卻永遠都會影響著我們。過去的歷史、文化教導我們要順從、要服從,但如今在民主意識蓬勃發展下,我們何以不關心身邊的事務?民主社會就是一個全民參與政治的社會,無疑地,它不能夠被塑造成封建、專制、獨裁的社會,所有台灣人都有權利參與其中並將它打造成自己想要的模樣。於是零貳社在野草梅學運結束後,更深刻體認到台灣沒有本錢繼續往錯的方向走,不能夠在人權、民主、主權上繼續倒退。新一代的青年學子,台灣的未來,必須是由我們自己做決定,也必然是要靠我們自己努力。
零貳社並非比別人擁有更多資源,但我們永遠都堅持著,自己生存的土地必須靠自己捍衛,自己的未來必須自己負責。所以零貳社堅持著將之前未達成的目標繼續實踐,也會關心台灣所面臨到的更廣泛的問題,形塑出年輕人對政治的新印象,創造討論的空間與平台,提早看清楚未來我們將要肩負的重擔。
從這幾段介紹可知,由於零貳社的宗旨就是要抗議,特別是針對一些不合理的公眾議題發出不平之鳴,所以會在228紀念日以行動提出訴求,似乎是可以預期的了。此活動事前並沒有提出申請,發生之後,銅像旁也並無將由何單位於何時恢復原狀的標識。校方雖然希望尊重不同意見的表達,但也顧及校園環境的維護,於是拉起封鎖線並著手清理,然而在大致恢復銅像及周邊環境原狀之後,地面仍然明顯留下紅漆污損的痕跡。
事件發生後,自然引發正反兩方不同聲音的爭論。支持者認為這個行動可以引發更多人對於228事件的關心,而且銅像代表的威權意識的確應該被逐出校園;值得注意的是,反對者很少有對於該社想表達的意見提出質疑,但認為以破壞公物或環境的方式表達訴求,並引發社會大眾關注及兩極化評價(但此行為僅為個案,並不能代表成大全體),必須予以譴責。
零貳社也在網站上發表了以下聲明:
關於228銅像裝置行動,零貳社願意承擔起所有責任。承擔責任,意味著我們願意接受任何處分;承擔責任,意味著為我們的行為負責。但是,承擔責任並不等同於為此次行動感到後悔,因為我們並不後悔。
在行動之前,我們就知道,倘若以這樣的方式衝撞既有價值,可能會因違反現有制度,而受到行政懲處。但經過權衡之後,零貳社仍決定以實際行動表達訴求,為的就是希望讓人們可以看到此景,而反思這一天對我們的意義。
我們不在這裡討論銅像算不算是公物,校園內的公共空間如何界定等問題,在上一篇聲明稿中已有詳盡說明。僅就校規而言,改變銅像的外觀,會有破壞「公物」之虞,這是可以想見的。但是我們認為此舉造成的環境影響,遠小於轉型議題與歷史真相,可以受到正視的價值,因此經過評估之後,我們仍決定行動,也已經準備好承擔後續結果。
我們知道在這次的行動中,必然會遇到不同的校園聲音,其中引發的討論及對228事件的關注,是我們所樂意見到的。然而實際上部分學生的憤怒,卻來自於環境的清潔問題。的確,以較難清除的油漆作為顏料,觀感上會造成學生對環境整潔、對視覺衝擊上的不安和畏懼,甚至增加對我們行動手段的質疑。
但如果零貳社在這次行動中,採取的是平和、合乎規定,且容易被眾人所接受的手段,有多少人願意駐足聆聽我們的想法?如果不是承擔了手段上的爭議性,對於此次行動的目的,能夠創造如此寬廣的討論機會嗎?
從這篇聲明的第一及最後一段可以看出零貳社的態度與採取這種較為激進的表達方式的理由。對此自然有人大表贊同,但質疑的人認為未經合法程序,就直接以體制外的方式行動並不恰當,甚至有作秀的嫌疑。還有人以中華民國國父為例,提出當年國父也並非直接發動革命,而是在上書萬言確認朝廷無心改革之後,才決定以推翻滿清的激烈手段達成改革的目的。既然零貳社認為代表威權的銅像礙眼,就應該先依照程序提案,由校園規劃小組與校務會議決定其去留。未經提案就採取行動,實在有違民主法治的精神,這樣與當年在尚未給予公平審判的機會,就下令處決228事件相關人士的那些執政者,到底有什麼區別?
蔣公銅像事件除了受到校內同學的質疑,也有部份校外人士建議懲罰污損公物的學生。本人在去了現場,發現地面確實仍有污損痕跡之後,便於成大師生對話系統指出污損校園環境的人應該要受到懲處。這樣的回應卻遭到了部份學生的抗議,因為在還沒認定有污損或破壞公物事實的時候,並無任何立場認為應該要有懲處。本人接受這樣的意見,並為自己太早下定論表達歉意,但也希望任何活動都能在和平並不污損或破壞他人物品的前提下進行。針對此事件,目前所知處理的方式分為兩部份。首先,如果經查污損或破壞公物屬實,則校園環境的管理單位有權依校規提出懲處要求。其次,針對社團活動,將交由本校社團審議委員會提案,討論是否對主導此事件的社團進行任何行政懲處。
總之,對公共事務表達意見是每個人都有的權利,學校不宜以任何方式,來限制學生表達其意見的自由。但不論如何,尊重他人,以及遵守法規應是基本要求,意見的表達應以不抵觸這兩者為原則。任何體制外的行動,也都應該是在體制內已無解決方法後,所採取的不得已的手段。 本事件不論最後處理的方式如何,相信都能符合民主法治與理性和平的原則,對於所有成大人而言,也都不失為一次學習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