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大軍訓室 邢柏森教官
本次的全國大專校院校園安全危機管理機制策略研習會議,由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承辦,於98年8月21日假該校海洋廳舉行,會議由該校林三賢副校長主持,軍訓處王福林處長蒞臨指導,會議由軍訓處第一科劉家楨科長實施「校安事故分析-校園危機管理機制與運作」展開序幕,嗣後有三個專題研討,分由實踐大學學務長賴岳謙教授主講「金融海嘯引發校園危機之探討」、警政署刑事局預防科常金蘭警官主講「校園刑事案件之探討與預防」、國立台灣師範大學主任秘書林安邦副教授主講「校園意外之風險管理與法律責任」。
首先在「校安事故分析-校園危機管理機制與運作」的部分,由劉家楨科長以本次莫拉克颱風造成的「八八水患」為例,將天然災害的易變動性作一闡述,並要求各學校應強化「校園安全暨災害房就通報處理中心(簡稱校安中心)」回報,不得虛應了事,如本次台南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因二仁溪潰堤造成該校部分學生受困、校舍、一樓設備幾沒入水中,但學校回報「校安中心」災損情形為「零」,最後經媒體披露及再確認後,世人才知曉至少有四億以上的損失,此行為即是一個十分錯誤的示範。
而依前述案例,雖是救災、復原為先,但橫向與各行政單位、各教學單位之聯繫與縱向的回報,亦應有專人、定時之聯繫,俾做到「邊處理邊修正回報」的機制;看到嘉南藥理科大案例,我們就應該反思,如果成大也遭逢同樣的災損,是否可以作得比他們更好?橫向聯繫與縱向回報會不會有所疏失?
在這一次的莫拉克颱風之後,本校的莊教官立即以「導生E點通」系統向各單位進行「重大災害通報」,同時要求各系所調查與回傳,然而就在此時,橫向聯繫就有了明顯的疏漏,例如聯絡人未更新且建製不完整,致部分單位無法知悉等,類似事件,本校立即引以為戒,並且積極著手改進。
其次,在「金融海嘯引發校園危機之探討」上,則由實踐大學賴岳謙學務長來為大家做介紹,以全球性金融海嘯給台灣帶來的經濟與社會影響作為開端外,進而帶入校園,說明對學務工作的理念為「在乎」。賴教授認為,「在乎」可以「消弭災害」、可以「強化組織」、可以「立即決定」,他特別談到,當時「八八水患」造成實踐大學旗山內門分校的交通中斷,當時校方在確認學生安全無虞後,校本部與董事會的未待教育部通知,立即積極組成志工團,董事會亦立即捐款,協助旗山鎮民。這樣的無私奉獻,將原本旗山鎮民對學生的某些誤解、衝突化為無形了,衍生更大的生命共同體默契。而這樣子的行動,全憑因為「在乎」學生,在乎學生的生活圈,才得以付諸實行。因此,日後對待學生,我們應以此為鏡,「在乎」每個學生,設身處地為他們著想,凡事以這樣對學生的誠摯關心做為出發點,不管做什麼事情,一定都可以為學生帶來有形與無形的收穫。
最後,在「校園刑事案件之探討與預防」上,則由現在負責165反詐騙專線業務的常金蘭警官,來跟大家做分享。常警官以先前所發生之猥褻、性騷擾、性侵害及強制罪等案件作分析,並告知在場人員要注意罪犯的「日常活動理論」有三:一、有能力及動機的加害人。二、合適的標的物。三、缺乏有能力的監控者。舉例來說:有企圖的歹徒(有動機的加害人),遇見夜歸的女學生(合適的標的物),地點又是在僻靜或無人之處所(缺乏有能力的監控者),如此,三個條件均符合,就容易發生犯罪事件。將該理論套用在成大執行以久的「護送天使」工作上,護送天使們可以擔任有能力的監控者,降低女同學變為合適標的物的機率,因此,這樣子的工作便是一個有效的防治。
另外,常警官也灌輸了一個很重要的觀念,警察機關與金融機構有個機制稱為「警示帳戶聯防」,就是當民眾受詐騙不慎匯款給歹徒所提供的帳號後,第一個動作應先向就近任一金融機構通報,由金融機構確認身份後通知165反詐騙專線,然後再聽從165專線通知於2小時內至指定之警政機關製作筆錄,如此,金融機構可依據報案紀錄扣留款項4小時。這點與以往大多數學校要求學生至警察機關報案或撥打165更便捷、有效,應當向學生多加宣導。
而在「信手拈來皆法律」的單元裡,則是針對校園意外之風險管理與法律責任做時事與國內(外)案例的探討,就個案行為與刑責實施剖析,讓我也聯想近來成大所發生的學生於BBS討論、推文及發表情緒性文章,不慎涉及毀謗或侮辱刑責之相關事件。此外,針對教育安全應注意的義務,學生實施課外活動,除希望由業務單位與指導師長做好指導、提醒與風險評估,善盡「善良管理人」義務外,另應謹守規定,避免涉及民法184條「獨立侵權行為之責任」-第一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第二項「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以及民法第188條第一項前段「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總括來說,參與本次的研習會,著實獲益良多,汲取了講座的精華,也瞭解了校園危機的不確定性與處理難處,對未來新學年的校安策略十分有助益,日後,學校除會採更積極的作法外,更會加強與警政單位聯繫善用其資源,並適時針對時事案例加強風險管理與品德教育、服務學習等宣導,俾讓同仁(學)知法、守法進而不會觸法,減少危安事件肇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