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旭田律師
一、概說:一個律師的觀察
(一)教育現場對法律極度恐慌與排斥
(二)老師輔導管教學生之紛爭愈來愈多,老師感嘆孩子難教、家長難溝通
(三)老師不懂「法律」,當然也不懂得把「法律」教給孩子
(四)校園中所實施的部分所謂「法治教育」,並非真的是「法治教育」,只
是教條式的防制犯罪宣導而已
二、我們的下一代需要什麼
(一)觀念正確、瞭解重要性、作法就有無限的可能性
1.不是「法條」,是「觀念」
2.不是「記憶」,是「思考」
3.不是「宣講」,是「討論」
(二)妥當的教學內涵與有效的學習方式,才是重點!名稱不重要(人權教育、法治教育、品格教育、公民教育差別在哪裡?)
(三) 不論品格教育、人權教育、公民教育或法治教育都應該落實在生活中,藉由討論幫助孩子建立信念,才是成功的教育方式,台灣的希望與競爭力核心就在「法治教育向下紮根」!
三、理想的人權教育、法治教育及品德教育──以日本、美國經驗為例
(一)法治教育的定義
美國在1978年有一個「Law-related education Act」對法治教育下了定義:「law-related education means education to equip nonlawyers with knowledge and skills pertaining to the law, the legal process and the legal system, and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nd values on which these are based.」,即所謂法(治)教育,乃指使非法律專業人士具備有關法律、法律形成過程、法律體系、及法律基本原理與價值等為基礎的相關知識與技能的教育。
(二)法治教育的目標
培養能承擔責任的理想公民
(三)理想公民的條件(資質)
1.能理解到日常生活中許多場合與法(律)有所關連(意識到法律的存在,反省法律是否需要存在)
2.瞭解法律制度(權利義務關係,權力分立制度等)
3.對法律的運作(過程)有所瞭解(法的制定、法的適用與紛爭解決)
4.在日常生活中,具有使法律發生作用的能力及加以批判的能力(搜集資訊,表達意見)
5.認識法律的基本原理與原則,並據以採取行動(對正義的思考與實踐)
(四)美國的經驗
1.公民教育中心(Center for Civic Education)的經驗(主要是民主基礎系列叢書Foundations of Democracy)
(1)權威(Authority)
(2)隱私(Privacy)
(3)責任(Responsibility)
(4)正義(Justice)
2.美國全國律師公會(American Bar Association)的經驗「I’m the People」
(1)Making Rules and Laws制定規則與法
(2)Resolving Conflicts解決紛爭
(3)Serving the Community服務社區
(4)Influencing Public Policy影響公共政策
3.憲法上權利基金會(constitutional Rights Foundation):法與歷史的探險(Adventures in Law and History),包括規則與法律、財產、移民、多樣性與平等保護、適正程序、權威、作為公民的權利與責任等等。
四、民間司改會引進美國公民教育中心的經驗分享
(一)民間在法治教育的努力軌跡
1.回顧與檢討
(1)300位律師到1100個班級上課的故事
(2)教材的批判與師資的檢討
(3)「看電影學法律」的出版
2.全面引入美國公民教育中心「民主基礎系列叢書:權威、隱私、責任、正義」迄今:
(1)扶輪社友的催生與耶魯教授的到訪(2002年3月)
(2)日本交流與慎重決定(2002年9月)
(3)美國拜會與法治教育向下紮根特別委員會的成立(2003年年中)
(4)兒童版誕生(2003年9月)
(5)全台走透透的三年歷程(2003年至2006年)
(6)法治教育向下紮根中心的成立與少年版發表(2006年)、公民版發表(2008年)
(二)法治教育對孩子人生的影響
1.培養孩子「想」與「說」的能力:
(1)「思想」是競爭力的核心,但檢驗「思想」有賴對「表達」加以檢視,因為「言為心聲」。看孩子說什麼就知道孩子想些什麼。
(2)這套教材一再要求的就是討論,可以訓練孩子「言之有物」。
2.不一定有有標準答案的世界,是孩子們將來要面對的世界:
(1)台灣要在國際上生存,要由「設計」取代「製造」,「設計」是沒有標準答案的。
(2)這套教材中的討論活動,常常並不提供「標準答案」。
3.雖然沒有標準答案,但有時可以隱隱看見規則,孩子們從中學到的,印象才會深刻:
(1)沒有標準答案就是允許「個別差異」,允許建立「自我」,孩子才會有「自我」,長大也比較能夠「容忍異己(不同的聲音)」,這就是「民主」素養,孩子們也會有比較好的“群己關係”(因為能夠接納與自己不一樣的人)
(2)但是沒有標準答案不是「散漫」,因為教材中有許多線索,當中還是有許多思考的「基礎」,那就「權威、隱私、責任、正義」,所以「多元發展」不是「放任」與「散漫」,這當中仍然有「核心價值」,可以說是「亂中有序」。
(三)美國公民教育中心,民主基礎系列叢書:「權威」、「隱私」、「責任」、「正義」四個概念的理解:
1.權威、隱私、責任、正義基本概念之理解之一:
(1)權威:「權威」這個概念,有助於孩子們在民主社會中生活:
1.「權威」,常常來自一些「規則」,孩子們應該學習不止是看到社會生活的「結果」,更要明白,「結果」往往是由「規則」而來,進而「上溯」到「參與規則」的形成,這不僅是民主社會中「代議政治」的落實,也是社會適應上一種重要的能力。
2.「權威」,也常常經由一位「領導者」或「決定者」來「發布」或「下達」,因此瞭解何謂「權威」,也可以鼓勵孩子們思索「要不要成為一個領導者?」、「我們需要一個什麼樣的領導者?」、「如何作好領導者?」等,這也是社會適應的一個重要課題。
(2)隱私:瞭解「隱私」這個概念,可以增進孩子們的「群己關係」,也增強子孩子們的「獨立性」:
1.「隱私」的需求,每個人不同,孩子們若能學會瞭解這一點,而且尊重別人的隱私,不作一個令人討厭的「打擾者」,就能夠改善孩子們的人際關係。
2.每個人所保有的「隱私」中,很重要的是「獨處」,學會「享受」「獨處」也是一種能力,對普遍「心浮氣躁」、「靜不下來」的現代小孩,藉由對「隱私」而理解,而學會「需要」「獨處」,進而「享受」「獨處」,也是訓練孩子們「獨立」的好方法。
(3)責任:學習「承擔責任」本身就是一個學習「成長」的歷程:
1.孩子們學習到每個人(角色)都有其責任,會瞭解到孩子們自己也應該有一些責任,理解到人與人間的責任關係,就是理解到每一個人社會生活網路下的分工,這種學習是重要的「人群關係」的學習。
2.責任的承擔,常常不只是「角色」使然,有時是「有意識」的決定,因此學習「慎重的」決定「是否要承擔」,才是對「負責任」的正確學習,也才能培育出「重然諾」的小孩們。
(4)正義:「正義」的內涵是「公平」,孩子們學會「什麼是公平」,就會是「積極進取」、「有正義感」的未來青年:
1.「分配(資源)」、「匡正(錯誤、損害)」所要考慮的因素很多,這裡的思考將使孩子們有「多元」思維,也比較不會自以為是。同時無形之中也培養出孩子們的正義感。
2.「程序正義」是國人比較缺乏的概念,學習「程序正義」最大的好處就是凡事若能考量到「合理、公平」的程序,那麼一定會「比較周延」,避免犯不必要的錯,畢竟在今日社會,不只要求是「出發點是好的」,更要考量每一件事的衝擊及影響的多面向,這種周延的思考能力,也是孩子們需要的。
2.權威、隱私、責任、正義基本概念之理解之二:
(1)權威:
1.人類社會中不可能沒有「規則」,「規則」就是一種「權威」
2.「權威」就是一種行使「權力」的「權利」
3.學習制定「規則」:選擇適合的人享有「權威」
4.使用權威會有正(利益)反(不利益)的效果
5.創造「權威」時,也應該限制其「權力」於一定範圍
6.此一主題至少寓含:
a.社會不能沒有規則,但需要有合理的「規則」(法律),選擇適合的人(選舉),以享有「權威」
b.限制權威寓有“法治(Rule of Law)”的精神,換言之,政府不能無限擴權,守法的對象包含「政府」或有權威之人。
(2)隱私
1.隱私的基本形式:「觀察上的隱私」、「資訊上的隱私」、「行為上的隱私」
2.不同的人對隱私的感覺會不同
3.保有隱私的益處與代價
4.隱私作為一種權利,可以被限制
5.此一主題至少寓含:
a.尊重隱私,瞭解隱私的存在
b.任何權利均可以受到限制
(3)責任
1.家長、子女與老師應瞭解每個角色均各有各的責任
2.盡責任與不盡責任的效果
3.如果接受(或爭取)責任,應承擔起責任
4.責任可能相互衝突,有選擇的問題
5.此一主題至少寓含:
a.盡責任是自己的事,不盡責任有其後果,是「人本」的思考
b.責任會有衝突,寓含「價值多元」、「學習選擇」的「人本」
思考與經濟思維的自主「選擇」
(4)正義
1.正義的類型:「分配性正義」(著重公平分配)、「匡正性正義」(著重對錯誤及傷害的回應)、「程序正義」(著重資訊收集並 作成正確決定)
2.公平分配的標準要如何建立?(含實質《包含需要、能力、賞罰等》與程序《誰用什麼方式決定》)
3.錯誤與傷害要如何回應才公平
4.要如何作成合理的決定:
a.搜集足夠的資料
b.公平合理的搜集
c.不輕易作成決定
5.單元至少寓含(無罪推定)、(隱私權保護)、(程序正義)、(罪刑相當)等等觀念
3.權威、隱私、責任、正義概念應用實例之一:如何在生活中與校園中落實:
(1)權威:
1.思考家庭中若完全沒有「權威」,父母如何化解(裁斷)子女間兄弟姊妹的爭執?老師又如何化解同學間的爭執?
2.思考權威應該有界線,ex:紅燈一個小時,其它幾個方向都不能走!
3.要怎樣「選舉」才合理?包括社會上的公職人員或學校的各種代表或榮譽?思考「選舉」的規則如何才合理?
(2)隱私:
1.討論大人與小孩認為自己的「隱私」被侵犯的事例
2.如何解決(克服、排除、妥協)這些事例
3.可能侵犯穩私時的正常程序
(3)責任:
1.共同擬定「每一個人」的責任(目標)
2.學習選擇是否承擔「責任」
3.描述承擔不合理責任的狀態
(4)正義:
1.討論家庭或校園中常常需要「分配」的東西,目前是如何分配?是否合理?
2.討論家庭或校園中子女(小孩)常犯的一種錯誤,目前匡正的方式是否合理?
3.以上兩類問題是否符合「程序正義」的要求?
4.權威、隱私、責任、正義概念應用實例之二,以教師輔導管教為例:
(1)如何理解「權威」概念,運用在輔導管教上:
1.權威經常以「領導人」與「規則」方式呈現
2.領導人「權威」應該受到節制,例如:輔導管教要合法,有其範圍
3.「規則」要明確,不可以侵害學生或社會上公認之基本價值,不會引起副作用等
(2)「隱私權」觀念的學習與輔導管教現場:
1.隱私權是什麼:a.觀察上的隱私、b.資訊上的隱私、c.行為上的隱私
2.保有隱私是人格自我發展的前提
3.理解隱私有助於學生與學生間、親師生間相互尊重
(3)「責任」概念的啟蒙與輔導管教
1.承擔責任的決定是經濟學上的「選擇」,也是一種自我決定的學習
2.誰才應該負責任──究明真實是學生重要的能力之一
3.正確的決定責任歸屬才能學習承擔責任,以「連坐法」為例
4.老師有多少責任?以「學生失竊」為例
(4)公平正義與輔導管教
1.正義有三類:「分配正義」、「匡正正義」、「程序正義」
2.老師每天都在運用「分配正義」,如何才適當?以「參加比賽」為例
3.老師每天都在運用「匡正正義」,教導學生瞭解錯誤與傷害的嚴重性,有助於學生學習相互尊重
4.「程序正義」是親師生非常需要學習的功課,以「冤案」為例
(四)如何在教室與生活中使用這套教材幫助孩子學習
1.協助孩子提昇能力
(1)閱讀故事(閱讀能力)
(2)回答問題、舉例(口語表達能力)
(3)再重述問題或別人的回答(傾聽的能力)
(4)使用「思考工具」(思考的能力):基本上這是「分段作文」的練習
(5)分組討論(團隊合作的能力)
2.使用時機
(1)社會科領域使用
(2)語文科領域使用
(3)生活教育使用 ex.把衣服穿好的故事
(4)品格教育使用 ex.責任與正義也是「品格教育」六大中心德目之一
(5)晨光時間使用(家長或老師)
五、結語
有「教材」、有「教法」,再加上「師資培育」,只差「決心」了!
(說明:本文摘錄自作者參加台北市南區97年度國民小學人權法治及品德核心價值體驗學習
教師工作坊之課程講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