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楊仕裕(輔仁大學學務處秘書)
關鍵字:言論自由、人權、大學生、愛校建言。
摘 要
自有人類歷史以來,人權即以不同演變的內涵及形式存在,為使人權觀念繼續傳承、擴大,需透過人權教育喚起人權意識。人權教育的目標是建立以正義與關懷為主軸的環境,言論自由則是促進及維護這樣的空間。其中言論自由不僅是先進文明國家的重要指標之一,也是人權的重要核心。以高等教育而言,人權教育課程的意義、基本理念已經逐漸成為新興的趨勢,同時各校主客觀條件不同,在課程、活動及服務方案上呈現多元化特色。為推廣人權教育課程之實施,輔仁大學制定愛校建言相關實施原則,將校園言論自由導入於正式管道。本文以八十九學年度至九十二學年度輔大愛校建言為例,說明大學生使用正式管道表達言論自由的實施成效及爭議性言論,希以此經驗介紹高等教育實施人權教育課程的多元方式,讓校園人權紮根。最後針對高等教育推展人權教育課程及服務方案提出幾項建議,期待校園人權、言論自由在課內與課外的學習上能更全面地發展。
壹、前言
自有人類歷史以來,人權的內涵及形式雖歷經演變,但本質意識仍需要透過人權教育傳承、推展及喚醒重視。人權教育的目標是建立於正義與關懷為主軸的環境,言論自由則是促進及維護這樣空間的基本要件。人類並非完美無暇,因此需要建立互助的公民社會,團結追求共同利益,建立有效的法律、政治、經濟、社會體系,而這些都以尊重人權為基礎,才能擁有理性及自由的意志,符合公義與慈愛。
人權教育的重要性與「全人教育」的理念是相互契合的,與「生命教育」亦息息相關,目的都是促進學生全人發展,建立對「人」生命權的尊重、包容、關懷與正義,維護每個人的基本權益。在校園中落實對學生人權保障的空間,教導學生具有人權素養,為畢業後進入社會的人權教育紮根與傳承。以國際人權為例,敵對雙方的戰俘仍須經審判、法律程序後才能定罪,同時應被人道上的對待。但最近伊拉克恐怖組織綁架殺害外國人質,更突顯國際衝突事件中對法律及基本人權的戕害與漠視,呼籲全球重視人權已刻不容緩。
高等教育的人權教育是指導學生認識、維護人權的重要角色及環節,在尚未全面普及開設人權課程前,先建立校園表達言論自由的正式管道,不但具體落實人權教育,也成為校園人權的重要指標。例如近期發生「溜鳥俠」事件,突顯師生看法分歧,若有言論自由正式管道提供表述立場、意見交流,最後結果應比學生群情聲援、投訴無門下更容易達到教育效果。
簡言之,人權議題相當廣泛,如性別人權、死刑人權、國際人權、環境人權、隱私權、族群、校園人權等,本文以校園人權及言論自由為主,並以言論自由的正式管道為例,說明對校園人權保障的重要與帶來的教育效果。
貳、校園人權教育與言論自由管道
一、人權教育的困境
陳玉佩(民89)指出推展人權教育的教學內容與教材相當缺乏,一般教師對人權教育概念亦頗模糊。此外人權教育的實質教學內容及可行性高的教材,是推展人權教育的最佳助力。黃文雄(民90)同樣指出全國最大的幾個圖書館對於中文的人權藏書非常欠缺,全國百餘所大專院校每學年開課不會超過三、五門人權相關課程。
針對全國大學生做調查訪問發現,在人身自由上、政治黑名單問題、電視電影節目檢查及參政權限制問題上,大學生的態度仍然相當傳統與保守,因此人權教育在大學階段仍有其推展之必要 (黃秀端,民87)。鄭兆祥(民72)認為大學生是國民,也是具有投票權的公民,因此大學校園中也是需要言論自由的。
校園人權概念如:尊重個人、容忍差異、平等參與、表達自由等,教師肩負人權教育的責任,以適當的人權尺度教導學生,在師生人權及倫理關係上取得平衡。例如:安排不同資質、背景的學生繳交作業的方式有所差異,但對於貪玩、不用功的學生,則不應假尊重人權之名放寬考核標準。
二、人權教育結合「服務學習」教學方法
人權教育本身是非常重視「體驗」與「反思」,是生活化的教育,不是教條、口號、形式化的教育,因此結合「服務學習」教學方法可以帶給學生「體驗」與「反思」人權的機會。例如:服務機構選擇監獄、收留偷渡人士的靖廬等,比一般老人院、孤兒院帶給學生更大的挑戰與學習,更能真正體察人權保障的實際做法是否周延、符合社會正義。
三、校園表達言論自由的管道
李恭蔚(民87)特別強調言論自由不會憑空而降,必須經過爭取始能獲得。如美國大學教授協會的成立,目的是保障學術研究和言論發表的自由。因此,在大學教師爭取言論自由的同時,也應教育大學生有此自覺,讓人權教育透過言論自由的保障,繼續綿延下去。校園人權中表達言論自由的管道可分為正式與非正式管道,茲將分述如下:
(一)正式管道:主要特徵為「不匿名」,依處理層級可分為四級。
第一級、直接陳述:不匿名的直接陳述言論及反映意見,方式如:當面反映、打電話、印行正式刊物、於各級會議或座談會中發言或提案等,處理層級為行政、學術單位舉辦的會議及第一線人員。
第二級、愛校建言:處理層級必為各級單位主管親自處理、簽署核章或洽談,層級包括校長,從收案開始全程均呈報校長掌控以表重視,而建言人必須署名提出具體改善建議,如具名之電子郵件、書面或上網投書等。
第三級、學生申訴:除具名外,需主動舉出佐證損害權益資料,送交專業背景教師、校內最高層級、立場獨立超然的申訴評議委員會處理。
第四級、校外訴訟:依法進行陳情、訴願或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
(二)非正式管道:主要特性為「匿名」,依訴諸對象及後果嚴重程度可分為四級。
第一級、相關對象:匿名表達之電話、投書、電子郵件、網路留言板、聊天室、討論區、電子佈告欄(BBS),語氣可能從理性平和到情緒激動、謾罵等,希望引起校內相關對象、單位、主管及校長等關切與注意。
第二級、轉移施壓:以匿名方式轉移對象,檢舉投書給媒體、最高層主管以擴大渲染,主要訴諸內容對校內主管形成壓力,希望促使媒體大肆採訪報導、產生壓力,如黑函攻擊、通報「詐彈」恐嚇事件,目的在拉高層級施壓、引起恐慌、表達不滿。
第三級、抗爭行動:訴諸對象為與論、屬於不特定的大眾,希望引起共鳴,張貼大字報、抗議海報、噴漆、掛布條、印發傳單、聚眾抗爭或遊行等。
第四級、報復行動:鎖定對象可能是特定對象,也可能是無辜者,屬於採取激烈、非理性的攻擊方式,此級通常已逾越法律保障言論自由的合法範圍,如毀損物品、電話騷擾、惡意毀謗,甚至縱火等恐怖行動。
以上表達言論自由的正式與非正式管道之間,兩者存有「彼此消長」相互牽制的因果關係。學校處理態度上,越重視、鼓勵並暢通正式管道,就能減少非正式管道的抱怨累積,避免升高到情緒化的報復行動。讓學生覺得正式管道有效、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不但達到人權教育效果,也降低非正式管道的衝突性。
此外,校園可規劃「言論牆」、「言論廣場」等言論自由專區,定位為介於正式、非正式之間的過渡管道,允許當事人選擇匿名或署名,不限定回應對象,但限定為公共議題論述空間。藉此溝通橋樑,及早發現議題,以善意、關懷態度導引到正式管道解決問題。至於非正式表達言論管道是不需特別鼓勵的,應正視、導引多利用正式管道,明快地處理或做說明,避免不當情緒化言論擴散,對善意、理性之言論表達空間造成負面傷害與擠壓效應。值得注意的是,當同級正式的言論自由管道不受重視、無效或不暢通,則學生可能採取同級以上非正式的管道來抒發自己的言論自由。
參、愛校建言之簡介
為推廣人權教育課程之實施,輔仁大學言論自由管道包括正式與非正式管道,經八十九學年度修訂正式實施辦法後,愛校建言成為正式管道之一,目的在於導引非正式管道議題能被有效解決,並非取代或消滅非正式管道。
愛校建言使用說明及特色:
一、建言人需填寫基本資料,如姓名、系級(單位)、學號(職稱)、連絡電話、電子郵件(E-Mail)帳號等。
二、建言內容採三段式:
(一)「反映緣由」:
說明已經直接於相關會議、座談會或已經向業管單位(如: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院系所主管等)聯絡、反應意見所遭遇之困難。
(二)「建言摘要」:
不重複「反映緣由」,所建言事項以影響層面涉及全校性或涉及公共事務為原則,依人、事、時、地、物扼要敘述事實經過。
(三)「具體建議」:
不重複上述「反映緣由」及「建言摘要」,依序分項條列希望解決之「具體方案或辦法」,化解業務權責單位因立場所產生的盲點,提供執行改善措施之重要參考依據。
三、角色及定位:
(一)愛校建言並不取代當事人向各「業管單位」直接反映或於各級會議中發言的權利,因為那樣時效必然最快。
(二)愛校建言是表達自由言論、具體建議,達到集思廣益及腦力激盪效果之正式管道。
(三)師生若有無法圓滿解決或「權益受損」事件,無論先使用愛校建言與否都不影響提起申訴的權利,但強調愛校建言管道比申訴更快、更有效。
四、正式回復:與「言論牆」、「言論廣場」不同,愛校建言實施辦法明定接案後必須正式回復,簽請業管單位回復處理時效是七日,經主管核章回復建言人及公佈處理結果的期限為三日。
肆、歷年愛校建言之成效
統計八十九學年度至九十二學年度師生使用愛校建言正式管道,表達自由言論的情形及成效分述如下:
一、實施概況
每學年平均件數為55.5件,而各學年第一學期平均件數31.5件高於第二學期平均件數24件,主因應是第二學期忙於畢業、升學或就業的大四生減少使用。
每件愛校建言的平均題次為1.10±0.45與1.35±0.75之間,91學年因為突然爆發SARS疫情,平均題次與90學年有顯著差異。第一學期的高峰於十二月前後,第二學期則是四、五月,皆是期中考考後的時間。
二、基本資料
學生(含研究生)佔建言人約九成,一成為教職員,與學生、教職員總人數實際比例相近,可視此正式管道具有良好的開放性、普及性與接受性。
大學部建言人比例由高而低依序是大四、大三、大二、大一,以八十九學年度至九十二學年度四年縱貫方式觀察,發現有年級越高建言比例越高之趨勢,研究生及教職員因人數較少而無從比較。
性別上,女學生比例有逐年攀升趨勢,顯示建言學生性別比例與學生總人數女生多於男生情形逐漸符合。依各學院、進修部佔總學生人數比例來看,發現社會科學學院、理工學院、法律學院及醫學院均高於原比例,顯示在言論自由的表述上是較為活躍的。
三、人權指標
建言人提供姓名、系級、學號、聯絡電話(行動電話與住家電話)、電子郵件帳號等個人資料與否,可作為此管道的人權信賴指標。學生部分平均為九成以上,至於教職員部分則為100%。
四、言論指標
(一)主題類別:依序為總務、總務與學務協同議題、教務、學務、電腦資訊、圖書館及其他主題。各學年均以總務主題佔最大比重,其次為總務與學務、教務、學務等。因此保持管道暢通的關鍵在於獲得總務處、學務處及教務處主管們的支持。
(二)爭議議題:總務及學務方面包括餐廳、宿舍、體育、交通、校園流浪狗、禁煙及環保等主張權利之議題,總務為硬體修繕議題,學務是課外社團活動為大宗議題,教務處與電算資訊中心主要是網路選課及加退選等議題。如:校園流浪狗捕殺與否、女生宿舍是否廢除門禁、機車停車場非不足而是大家求近擁擠等議題,正反兩方言論均僵持不下。
五、時效指標
(一)途徑:提供多種途徑因應不同情境、需求,減少單一途徑限制情形。使用頻率依高低為網站登錄、電子郵件、信函投書、親自建言及電話錄音。
(二)期限:90、91學年度權責單位回復天數分別為c10.10±5.50、9.50±6.48超過7日,並與89學年度6.71±6.12、92學年度7.07±4.33有顯著差異,原因可能是90、91學年度總務處人事大幅異動、業務較不熟悉所致。各學年度核章回復總平均天數為1.22±1.02,均於三日內回復。
伍、結語與建議
八十九學年度至九十二學年度實施以來成效良好,均無再提申訴情形。因此表達言論正式管道具有及時疏導非正式管道之效,也是觀察校園人權及言論自由的指標,未來更可與人權教育課程建立更多合作模式。
最後針對高等教育推展人權教育課程及言論自由方案提出幾項建議:
一、 建立言論自由正式管道
學校言論自由的非正式管道無所不在,為及時化解累積、昇高衝突,建立言論自由的正式管道確有其必要性。
二、 建立正式及非正式管道的溝通橋樑
如設立「言論牆」、「言論廣場」,提供匿名或具名表達公共言論,具導引到正式管道的功能。
三、 結合「服務學習」教學方法實施人權教育
「服務學習」教學方法強調互惠與社會正義,對於人權議題有高相關性,校園人權教育採取「服務學習」教學方法,兼具生活體驗、反思的課程設計。
四、 舉辦「人權研習活動」
規劃營隊活動將人權教育落實在生活情境裡,培養將人權意識帶到各領域中,對於「公共議題」有切身感受,如族群、環境保護等議題。
五、建立人權教育的夥伴關係
學校與社區、總務、學務、教務及其他單位均應建立夥伴關係,協同合作推展言論自由與校園人權措施。
六、結合電子化公文
目前文書傳遞工作主要依賴人工進行,未來結合電子化公文系系統,將可大幅改善、縮短目前處理時效,提昇滿意度,展現對校園人權的重視。
參考書目
李恭蔚(民87)。學術自由與美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屏東師院學報,11:285-311。
陳玉佩(民89)。人權教育--教什麼。東吳政治學報,11:143-167。
黃文雄(民90)。為人權知識奠基--談大學在人權教育中的角色。人本教育札記, 147:25-27。
黃秀端(民87)。我國大學生對政治權利態度之分析。東吳政治學報,9:171-202。
鄭兆祥(民72)。論大學生的言論自由。中國論壇,16(5):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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