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璿(新店崇光女中)
翻開報紙,盡是些藝人們的八卦、緋聞,想想可真悲哀,我們憑什麼拿別人的隱私來娛樂自己?而所謂的狗仔,又是為何而產生的?說穿了,還不就是為了跟蹤名人,偷拍他們不願呈現在大螢幕上的一面,甚至誇大事實;憑空捏造,好博得大眾們歡心,進而賺取利益。這樣的一種職業,只是靠著那些低俗的伎倆,竊取他人的隱私,跟竊賊又有什麼差別?難道名人就不需要一些自己的生活空間嗎?隱私不分年紀,人人都需要。
小時候,每天都會寫上一篇日記,紀錄一整天的喜怒哀樂,裡頭有些事,我甚至沒跟任何人提過,我把這本日記放在抽屜的最底層。一天,我察覺有人動了我忘記上鎖的抽屜,並且翻過我的日記,我想是我那親愛的姐姐!果然,我猜的沒錯!姐姐她承認了,並且絲毫沒有悔改之意,一邊譏笑著我的日記內容,一邊大聲的唸出它,就好像在演講。頓時,我怒火中燒,心中的秘密就這樣被公佈,沒有人喜歡這種感覺吧!即使當時我年紀小,懵懂無知,卻也希望自己的隱私被尊重。
有些秘密可以分朋友分享,但有些隱私我喜歡自己收藏。
一個人待在房間裡,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可以隨心所欲的放聲大笑,可以唱退流行的歌,可以對著鏡子扮鬼臉,可以跟床邊的娃娃說話。這一刻,唯我獨尊!沒有人會抨擊我的謬論,沒有人會反駁我的意見,更沒有人可以對我嫌東嫌西。這是我的祕密空間,狹小卻無限寬廣。
在我看來,每個人都需要一些自己的空間,做自己喜歡的事,保留一些自己的隱私,不為他人而操控,這樣的生活,壓力應該會小一些,快樂應該會多一些!當然,我們也不該隨便竊取他人的隱私,或是不想說的秘密。
法律上也保障了人民的權利。在網路上散佈關於他人隱私的照片、無故窺視他人的身體隱私部位、竊聽記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這些都是需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自己的隱私希望被尊重,別人當然也是如此,所以在保障自己的權利之餘,也得思考是否侵犯到他人的權益,這樣才有資格談說希望被尊重啊!
我想隱私已與空氣融合,成為每個人生命中的一部分,神秘而不可或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