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以靜(台中軍功國小)
隱私權是隱私不受侵犯的意思。如果隨意公開別人不想讓大家知道的事;或是當某人想獨自安靜時,你去吵他,那你就是侵犯到他的隱私了。
有人把隱私分為三種基本形式:觀察上的隱私、資訊上的隱私和行為上的隱私。觀察上的隱私是指不必讓別人看到或聽到,就擁有不被觀察的隱私。資訊上的隱私是指如果一個人能保有個人資料的秘密,那他就是保有資訊上的隱私。而行為上的隱私是指可以自由的表現各種動作,不受別人干擾,就是保有行為上的隱私。
有一則小故事是描述一個正值青春期的小女孩,她寫的日記只要放在桌上,馬上就被父母翻閱,書包也常常被翻,而且父母都不敲門就近她的房間,害她換衣服時都很緊張。有一天,她受不了了,跑去跟媽媽說請他們保留一些隱私給她,沒想到父母竟然說:「你們小孩子需要什麼隱私?」不理會她的抗議。
當我聽完了故事,我覺得每個人都應該保有自己的隱私,即使是小孩也不例外。自己的隱私被侵犯時,心理一定不會舒服,所以小女孩的父母要將心比心,如果他們的日記被偷看了,或是皮包沒經過同意就被翻的話,一定也會非常生氣吧!可是,如果是那位小女孩,我會好好和父母溝通,如果再不行,我會把日記本藏起來;換衣服時,把門鎖起來,那我就可以保護自己的隱私。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大家都希望自己隱私被別人尊重,所以我們也尊重別人的隱私。如果不尊重他人的隱私,你可能會失去朋友,或是影響到他人的安全,進而使社會失去信任感,讓社會不安定。由此可見,尊重別人的隱私是多麼的重要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