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惠真
十二月二十三日
午後,有三位客人來訪,她們是一年三班班親會召集人和兩位班級家長會代表。等坐定後,召集人謝媽媽立刻拿出一捲錄影帶說:「這帶子只有十五分鐘,請校長先看完再說吧!」
雖然還不明來意,但估算一下,距兩點半要開行政會報,還有一個半小時的時間,所以我就順從的把帶子放到錄放影機上,打開電視機,和三位家長一起觀賞。
影片一開始就是一年三班教室的教學現場,科任陳老師手拿著一本作業簿站在黑板前,正邊板書邊說明,這節課老師似乎正在指導小朋友整理作業,全班的小朋友幾乎都專注的隨著老師的指引,按部就班的在作業簿上書寫。不過上課過程應該不是這捲帶子的重點,因為鏡頭一轉,就出現一位坐在左後方最後一個位子的男生,這位男生長得白白淨淨的,相當可愛,但是頭垂得低低的,兩手放在抽屜裡,拿著一本書,不停的揉搓著,眼睛盯著雙手,顯然並沒有跟著全班同學一起活動。
過一會兒,這位男生抬起頭來看著老師,身體開始前後晃動著,在桌下的兩腿伸得直直的,不停的抖動,桌子也跟著有一點兒晃動。臨桌坐的是一位女生,好像訓練有術,把自己的桌子稍微移開一點兒,似乎在避免受到牽動而已,接著還是低頭專注的寫她的作業。男生抖晃一陣子之後,就伸手到抽屜中,摸出一個皮球,轉身向著左邊窗戶的方向,開始自個兒玩起球來了!把玩了一會兒,球突然彈出來,滾到教室右邊的後門邊,男生立刻起身跑到門邊去撿球,於是就站在後門邊地上拍球,發出「啪!啪!啪!」的聲音。老師似乎視而不見,因為講課的聲音繼續從帶子裡傳出來。由於鏡頭跟著男生跑,所以看不出全班的同學們是否因而分心。男生拍了幾下球,球就又滾出教室,男生也追出去撿球,到此,影帶就結束了。
關上了電視之後,謝媽媽立刻說:
「校長!請妳看看,這班有這樣一位學生,妳叫老師要怎樣上課呢?校長!妳總不能為了一個學生,犧牲我們全班學生的受教權啊!我們已經忍耐整個學期了,不能再忍受下去了!」
接著吳媽媽拿出一封簽滿了姓名的聯名信遞給我說:
「這孩子不但無法和全班同學一起上課,還不斷的干擾上課,造成老師和同學很大的困擾。我們全班,除了這孩子的家長以外的29位家長,都已經全部聯名,一致請求校長立刻把他轉到啟智班!」
蕭媽媽說:「校長!這件事,我們向輔導室反映了好多次,已經拖了幾個月都沒有下文,今天本來全班的家長都要來找校長,是我們幾個擋了下來,如果妳不馬上處理的話,事情是會鬧大的!」
於是我向三位家長查詢,這捲錄影帶到底是誰錄製的?是否經過這位學生家長的同意?家長支支吾吾的說不上來,只說:「如果不把上課情形錄影下來,校長和教育局長官是不會相信我們說的話的,也不會了解問題的嚴重性!」
聽完三位家長強烈訴求之後,我透過對講機,向輔導事查詢,主任立刻跑來校長室作說明。原來在融合教育的政策下,今年度有四位特殊兒童安置到本校就讀,輔導室依照本校編班辦法,會同註冊組將四名學生公平的編到普通班,並由身心障礙資源班的老師支援。影帶中的這位男生叫陳奕昕(化名),是其中的一位,患有輕度自閉症,編在盧老師任教的一年三班。
在輔導主任說明學校不能將陳生編到啟智班的困難之後,家長們還是執意要求,務必要把錄影帶放給教育局的長官看,他們深信長官們看了,一定會同意另行安置陳生的!
我告訴家長,這錄影帶如果沒有經過陳生家長的同意,私自錄製的話,是不能公開的,我應允會盡力處理,家長們才把錄影帶收回,悻悻然的離開。
家長離開後,特教組王組長上完課也聞訊趕來,王組長一聽說家長提供了一捲錄影帶,就肯定的說:
「這帶子是級任盧老師錄的!」
因為劉生的母親曾向輔導室求援,所以王組長常到教室去看陳生。前幾天一年三班上科任課的時候,王組長想特別去看看陳生上科任課的狀況,碰巧盧老師正在錄影,不便進教室打擾,所以只看了陳生一眼就走了!
王組長對盧老師的行為頗不以為然,因為陳母好幾次向她哭訴說,盧老師一開始就不能接受她的孩子,一再要陳母儘快的把孩子轉到啟智班,陳母自認孩子並不適合就讀啟智班,所以沒有行動,於是盧老師就利用班級家長會,訴諸於全班的家長。出席的家長一聽,群情激昂。於是又特別為此事,召開班級家長會,出席家長當場逼迫陳母答應將孩子轉到啟智班,陳母非常的傷心,所以再度向輔導室求援,輔導室雖然曾找級任和班親會召集人謝媽媽溝通了幾次,沒想到老師會和家長聯合利用錄影的方式,再來向校長訴求。
一月四日
下午為一年三班家長陳情事件召開第一次協調會議,其實應該說是個案輔導會議,因為輔導室早就為陳生安排在期末召開這項會議,只是經過家長陳情之後,決定會議由我親自主持。
會議除輔導室同仁和任課教師出席之外,校內身障資源班、啟智班也分別派代表出席,沒想到一年三班除陳母之外,一口氣就來了十三位家長。於是我請陳母和班親會召集人謝媽媽出席,允許其餘家長列席,會議才得以順利開始。
會中謝媽媽堅決表示,陳生一定得離開一年三班,其理由是:
「全班的受教權已經嚴重受損,這是全班家長的決議。」
輔導室及特教班代表則站在專業立場上,除維護陳生權益之外,還提出若干支援方案,但都不被謝媽媽和列席的家長所接受。因此,這次的會議並未達到共識,只好宣佈,擇期邀請長官和專家再來開會。
一月六日
在前天的會議,從盧老師的發言中,發現老師認為特殊兒童的指導,應由特教班老師負責,特殊兒童不應該安置在普通班上課。我想校內的老師一定不只盧老師有這種想法,所以,特別利用今天的教師晨會,向全校教師宣導身心障礙保護法以及融合教育的理念,還建議有這方面困擾的老師,可請參閱拙著「觀賞全美師鐸獎頒獎典禮有感」一文,(收錄在海闊天空開放教育系列中的理念篇,出版之初,曾贈送每位老師一套)。因為這篇文章中,曾提及我在某校任內,處理一起全班家長集體排斥行為偏差學生事件的感想。
一月七日
放學的時候,盧老師由她的好友趙老師陪同來校長室告訴我,她昨天晨會聽了校長的一番話,回家立刻閱讀校長的那篇文章,她覺得過去可能對特殊孩子的觀念有點偏差,她將會疏導她班上的家長,請校長放心!我藉機又對盧老師開導和慰勉一番。
一月二十四日
下午,再度召開一年三班家長陳情事件的協調會議,此次,除教育局第五科派專員出席外,另邀請一位自閉症指導教授到場指導;而一年三班的家長大概經過級任盧老師半個月的疏導之後,此次只有依照開會通知單所列的陳母和謝媽媽出席。經過將近三個小時討論之後,第五科長官終於應允增配一位助理教師來班上支援,但在助理教師未分配下來之前,暫請陳母親自或請人來陪讀,輔導室及身障資源班的老師仍依照原定計劃給予支援教學。
會議結果,還是沒能讓陳生離開該班,家長代表自然不會滿意,但已經找不出反對的正當理由,只好勉強接受。這件紛擾整學期的事件,終於在餘波蕩漾中暫時落幕了。
想一想:
1. 普通班是否不能拒絕接受身心障礙兒童就讀?為什麼?
2. 學童的肖像和特殊的行為,屬於學童的隱私權嗎?教師未經監護人同意,可以對個案學生錄影或錄音公佈嗎? 這項行為屬於教師的專業範圍嗎?為什麼?
3. 本案例中,您認為誰的人權(學習權)受到嚴重損害?陳生或全班學生?為什麼?
4. 本案例中,有哪些人在為兒童伸張人權?
5. 倘若您是案例中的級任、科任老師,您會如何維護全班學生(包括陳生)的學習權?
(本文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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