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黃湘瑀 (台中梧棲國小)國小1-3年級組佳作
編按:本文為法治教育徵文比賽得獎作品
第一次小考,老師叫一些同學發考卷,我的名字和分數都被唸出來了,為什麼發我的考卷的那個人要把我的分數唸出來呢?而且還笑我呢!我也不知道那一天發我的考卷的那個同學也會被笑,所以發到別人考卷時,分數在心裡知道就好,如果別人考得比你差,你就要安慰他,跟他說下次要認真點,就會考得比別人好。
但是在考試的時候,也不能偷看同學的答案,這跟「瓜田李下」的故事一模一樣,那如果沒有經過別人的同意就偷開別人的書包,這就代表在侵犯別人的隱私。
或是去別人的家裡,亂開冰箱拿東西吃,這也是侵犯別人隱私的行為,所以我們最好不要做一些「偷雞摸狗」的事,被人發現,還會被抓去詢問呢!如果你不亂偷看別人的東西,那別人就不會偷看你的東西。
就像別人受傷一樣,如果別人受傷,你不帶他去保健室,那下一次你流血了,別人也不會帶你去保健室,反而還會不理你,自己一個人在操場哭呢!所以不要侵犯別人的隱私,就是尊重別人也是尊重自己的表現,有時,侵犯別人的隱私會因而觸犯法律,所以別因為一時的快樂或好玩而因小失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