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惠真
三月九日
此次利用休假,來美國探望剛出生的小孫女,每天仍藉著網際網路的便捷遙控校務,一樣可迅速的批閱學校各處室重要的計畫和公文。
今天一如往常打開學校網站,先查看各處組的業務和班級網頁充實情形,接著打開信箱收信,發現有一封家長寫來的的信。
信是這樣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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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愛的林校長:妳好! 我是四年五班 許子青的媽媽。
我考慮了好久,才鼓起勇氣來寫這封信,因為我知道這信投出去之後,我必須擔負孩子可能會受到更大委屈的後果,可是,如果我不寫這信,可能有更多的孩子會受害,而且我深信校長一定會站在孩子這邊,我才決定寫這封信。
校長!我不明白貴校所標榜的「讓孩子快樂的上學」是否只是口號而已,否則為什麼我的孩子,這學期開學之後,就常常不肯上學校了呢?
請問校長!孩子學音樂的目的是什麼?老師應該不會期望每個孩子將來都成為音樂家吧!因此,老師有必要把學生的音樂成績打 40 分,連補考的機會都不給,讓孩子如此痛恨音樂,甚至視上學為畏途,這樣是教育的目的嗎?
子青在升上四年級之前,我們不但不覺得他音樂表現會特別差,反而覺得他很喜歡音樂和唱歌,因為子青常在家裡教妹妹唱學校理學來的歌。上學期的成績單,每一科都是甲和優,唯獨音樂一科,不但得丁,百分數只有 40 分,我問孩子是否都沒去上課,孩子說,他從來沒缺過課。這學期開學到現在已經三週了,每逢週二和週五有音樂課,孩子就說肚子痛,說什麼就是不肯上學。
校長!請你救救這孩子吧!
許敏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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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信,立刻回信告訴許女士,我目前人雖在美國,不過我已經以最速件交代教務處劉主任處理,劉主任會很快的和她連絡的。
三月十一日
劉主任今天就打電話來,根據劉主任的調查, 擔任 四年五班音樂課的王月霞老師說,子青上學期上音樂課時,常不按時繳交作業,王老師每次都有扣分的紀錄,而上學期音樂期末考試就考直笛,子青又因沒帶直笛沒法子應考,學期成績才會這麼低,王老師認為她的評分很公正,如果單獨對子青放水的話,其他學生就會有樣學樣。劉主任除了提醒王老師,音樂課程的目標、學習評量的目的以及教師引發學生學習動機的重要性之外,並請求老師以後能法外開恩,能給予所有像子青這樣的學生都有補救的機會。當王老師首肯這學期會給這些學生補救的機會之後,劉主任就立即通知子青的媽媽,並找子青來談話,給予安撫與勉勵,期許子青這學期要把握機會,好好的表現。
三月二十五日
今天銷假上班,晨會快結束的時候,已登記今年暑假要退休的張璧如老師站出來發言。從她發言的內容聽來,大都針對我休假期間各處室推動的一些措施而言,不過末了,她質問:「學生成績評量難道不是老師的專業權限之內的嗎?法令有規定老師對學生的評分,一定要打幾分嗎?」
教師晨會的時間,全校學生都已經在教室等候了,老師在晨會上發言,都會逾時甚久,為了平息老師不滿的情緒,我通常都避免針鋒相對,語氣平和的給予簡單的回應,儘快結束教師晨會,以免佔用學生上課時間,之後,再抽空找發言的老師作私下的了解與溝通。
今天我利用第二節下課時間到教室找張老師,張老師說,因為她即將退休,不怕得罪人,所以順便幫王月霞老師發言。我除了針對評量的目的和方式和張老師溝通並取得共識之外,也接受張老師建議,安排一次週三下午教師研習時間,由我親 自引言,讓全體老師對教學評量的目的和方式作充分的討論。
六月七日
今天檢閱上週學年會議記錄簿,仔細閱讀各學年對於教學評量的討論,大致有下列的結論:
一、教學評量必須根據教育目的、課程目標設計。
二、教學評量依據評量目的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方式。
三、學習評量的目的並非只是為了評定學生成績或幫學生分等級而已。
四、除了為安置學生所作之評量外,教師日常實施的教學評量,其最大的目的是要了解學生學習的歷程,評估教學績效、幫助學生學習,以作為檢視教師教學是否達成目標,以及教師改進教材教法、實施補救教學的重要依據,並藉以了解學生學習效果、診斷學習困難,幫助學生有效的學習。
五、幫助學生成功、引發學生自主學習以及學習興趣等,都是教育的重要目的,教學評量必須要能同時達成這些目標。
六、相較於僅能呈現學期總成績的總結性評量,反而能呈現學生學習歷程的形成性評量應該更受到重視才是。
七、教學評量的方式應多元化,包括實作的真實性評量,以及含學習評量、卷宗評量等在內的成長檔案評量以及變通性評量等。因此,評量的方式,除傳統的紙筆測驗之外,表演、計畫、書面或口頭報告、實驗、實作、實踐、鑑賞、晤談、製作、開放式論文、寫作、模擬、展示、參觀、作業、溝通、分享、檔案評量、軼事紀錄等都包含在內。
想一想
1. 您認為對學生學習的過程和學習成果進行評量,其目的是什麼呢?
2. 依據上文「四」所敘述教學評量的諸多目的當中,是否對教師而言,更具重大意義?
3. 您認為學習評量是老師的專業,也是老師可以操控學生的生殺大權嗎 ?
4. 您認為教師以扣分為手段,能否達到「引發學生的學習動機」和「幫助學生成功」等教育目的?
5. 讓孩子畏懼上學或痛恨某一學科,損傷了兒童哪一項基本人權?
6. 您認為音樂教育的目的是什麼?教師有必要用分數讓學生痛恨音樂嗎?
7. 教師參加晨會,未能準時上課,是否損及全校學生受教權益?除了主持會議的人要負責之外,您認為各任課老師是否也該自行負責?
8. 貴校教師是否常常因為開會,而有佔用學生上課時間的現象?倘若上課時間到了,會議尚未結束,如果您有課,您認為您應該繼續開會還是立刻去上課呢?
9. 您認為,老師是否也應該伸張的自己基本人權?本文中的音樂老師,藉即將退休的張老師代言,您認為妥當嗎?為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