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建榮 (崇右技術學院專任講師)
學生是接受學校教育的主體,我國憲法第廿一條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的權利與義務,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國民受教育機會是一律平等的,因此,學生在學校內的學習權利應是受到憲法所保障。政府實行國民中小學的母語學習課程,是國民教育中的一項,為此,學生學習母語的權利,也理應受到憲法的保障。然而,當前政府在國中小學所推動的母語學習課程,似乎並未將學生學習母語的權利,從憲法保障的角度來加以嚴肅看待,尤其是對弱勢語言的族群而言,常會在種種因素的影響下而難以落實,以下本文就以國中小學的客語學習困境的分析,探究此問題的重點所在。
客語在母語教學中的現況分析
教育部於八十五學年度起,增設鄉土教學活動課程,九十學年度開始將鄉土課程列入正式課程當中,這對台灣母語教學產生制度化的改變。然其實台灣的母語教學早在八十五學年度前,有些縣市及有些學校早已先行實施。客語的教學也在這股潮流下成為學校推動母語教學的一環。
但是截至今〈2004〉年為止,在全國2647所公私立國中、小學中,參與推動客語學習的學校卻只有63所,且大多數集中在客家地區,而在都會地區,台北市只有一所,高雄市有兩所,台中市則沒有任何一所學校〈郭佳馥,2004〉。多數學校推動母語教學,則是以學習閩南語為主,為何會出現如此的情形呢?現階段尚欠缺較為完整的調查,因此,為了對於目前實施的現況能夠有更深入的瞭解,筆者特別專訪台北縣客家公共事務協會理事長暨寶島客家電台台長黃子堯先生,請他分析說明現階段客語教學在台北縣推動的實際狀況。本研究採取半結構的訪談方式,內容重點整理如下:
資料來源:筆者於2003年1月10日與黃子堯先生訪談內容。
從上述訪談的內容,與當前客語教學的實施現況做一對照分析,結果發現客語教學的推動,從未被列入正式課程到現正式列入課程的期間,客語的推廣對積極的客籍人士而言是一段深具意義且相當艱辛的歷程。將近十年的時間,不管是在教材、經費、師資等方面雖有所改善,但是教材不一、經費不足與師資問題,仍是現今待突破且值得關注的問題所在。而對學生而言,客語教學的成效,如以教育部的基本理念與目標2來看,目前客語教學的方式與規模,顯然仍有一段漫長的路途要繼續努力。
客語教學,到底對客語的推廣會有多大的助益呢?依前面所分析,現在尚難顯示具體成效。但從客語教學開班的情形來看,母語教學在面對多數使用閩南語的人口與被國際社會重視的原住民族及其語言時,客語在整個母語教學的推廣,則是處於明顯的劣勢。鍾榮富更提出母語或鄉土語言教學的政策,並不一定有助於客語的保存,反而更有機會加速客語的消失。他從三方面來加以說明此一問題,首先以目前客語教學的聽、說、讀、寫、作等目標來看,顯然已是一高難度的挑戰,不僅不易執行,更難達到這樣的目標,更遑論是其他更高層次的目標了;其次就教學而言,客語方言成點狀分布,且要以何種語言為主以及是否會與家庭所用的不相一致;第三,教材與前面的教學語言相關,目前也未有一套一致性的教材等,這些對客語教學的推廣實有著明顯的阻礙存在(2002:8-9)。
學習母語是學生的學習權利
如果將學習母語視為是學生學習權的一項,那麼我們就必須正視一個重要的問題,那就是學校可否因學生選擇母語的人數未達到學校所開設的標準時,就斷然的拒絕提供這項學習的機會。因為我們接下來必須探討的是:這項學習母語的人數規定到底是誰來決定的?其所根據的法令為何?是誰制定的?其合法性又為何?此項法令有無妨礙學生母語學習的權利?如果妨礙學生母語的學習權,學校是否必須謹慎去思考,不管學生人數有多少,只要有學生提出,學校是否就必須要開設這個課程?而開設以後,每一班要以多少學生作為上限?也就是說最多不能超過多少學生?如果超過,那學校就必須要再開設第二班,然其班級學生人數又是如何訂定的呢?
這些問題在一般的公私立大專校院經常出現,修課人數的上下限常是以「成本」作為考量,但往往會影響到學生的學習權益。此種問題在母語學習的課程中,便成為許多學校沒有開設的原因所在,因為學生要學習客語的人數未達到開設標準,因此客語的課程就不開了。
另外,假設學校學生已經達到開設班級的標準,這時學校也會因為缺乏適合的師資而不開,因此雖然已經達到開設標準,但最後還是不開。此項問題也常是大專校院開設課程的困擾,學生選擇課程後,學校或系所則以無此師資為由,無法開設。然進一步分析其無法開設的根本原因,到底是行政人員怠惰,抑或是此項課程沒有老師願意授課,或還有其他原因呢?將此問題移至國中小學的母語教學上來探討,對於已達開課學生數標準的學校,行政人員或為了避免麻煩,或疏懶於尋找師資,或受到師資條件未符合法令上規定的限制所影響,使得此一課程無法順利開設,因此雖然沒有開設課程的原因可能多樣,但是卻已經剝奪學生母語學習的權利了。
當政府認為學習母語是相當重要的,是對該母語的族群具有特殊意義的,是對該母語族群的文化傳承具有若干助益的,既然具有如此重要的功能存在,然而對於國中小學開設客語課程,我們卻只看到開設的表相與結果,譬如有幾所學校開設,開設幾班,有多少學生學習等,但都未能去思考沒有開設的真正原因為何,其實這些原因才是關鍵所在。學校是否有權自行設定開課人數標準,甚或是教育部是否有權決定開課人數的標準,當這項權利是學生的基本學習權利時,教育部或學校可以自行規定嗎?另外,學校是否具有自行決定因無適當師資所以就不開設的權利呢?這些師資的條件標準是如何訂定的?其訂定的方式與內容的正當性與合法性為何?可以侵犯到學生的母語學習權嗎?如果政府所制定的法令在其合法性與正當性皆為適當時,但當社會環境或學校師資的培育機構尚無法提供或配合時,貿然實施,是否也是對於學生學習權的另一種形式的傷害呢?母語學習的權利涉及到學生學習權的範圍時,這些問題就必須要非常慎重的來處理與因應。
因此,個人認為對於國中小學的母語學習,其相關法令與配套措施,在合法性與正當性的需求下,政府應在維護母語學習的權利上,做一明確、適當、周延的規範,在能維繫母語與文化傳承的考量,且得以兼顧的情形下,認真且審慎地來面對所有可能發生與有待克服的難題。
參考資料
郭佳馥〈2004〉,客語生活學校,搶救客語總動員,引自http://www.hakka.gov.tw。
鍾榮富〈2002〉,台灣語言政策與實際語用的現況,載於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主辦「客家公共事務研討會」,2002年6月21日。
註解
1、根據黃子堯的深入說明,「誰是客家人?」是目前推廣客語教學的一項問題,因為政府取消戶政的籍貫登入後,對於客家籍的人士而言很難認定。首先是客家人不像原住民在外觀上與一般的閩南人或漢人有所不同;其次是政府也沒有對客家人有血統認定的法律依據,比如原住民的認定可由父親或母親的血統來決定,客家人並沒有這項法律的規範,因此客家籍的人口流失相當嚴重,對於學校決定是否開設客語教學有著明顯的影響。
2、教育部規劃客語的基本理念為:
1.培養探索與熱愛客家語文的興趣,並養成主動學習的習慣。
2.培養學生聽、說、讀、寫、作等基本能力,並能在日常生活中靈活運用,表達情意。
3.培養學生有效應用客家語文從事思考、理解、推理、協調、討論、欣賞、創作和解決問題。
4.培養學生應用客家語文學習各科的能力,擴充生活經驗、拓展學習領域、認識中華文化、面對國際思潮,以因應現代化社會之需求。
5.學習利用工具書,及結合資訊網路以擴展客家語文之學習,培養學生獨立學習的能力。
6.激發學生廣泛學習的興趣,並提升其欣賞文學作品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