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7
日前台灣大學女生第四宿舍傳出槍擊案,學生在宿舍中平白被子彈擦過腹部,開槍位置在於開南商工的校舍內。而這陣風波中,值得注意的是教育部軍訓處長王福林在針對此起事件的回應中指出,根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教師無充分證據不能搜查學生書包。似乎在這起事件中校園安全,與學生人權成為了對立面。 究竟校方無法像以往一樣搜查書包,真的會妨害校園安全嗎?我並不這麼認為。從威權時代走來,以往一切壓制學生人權的措施都有著百分之百正當的大帽子:髮禁是為了生活教育、搜書包是為了校園安全、體罰是為了矯正學生…….等等。威權向來如此,就如美國虐囚侵略,亦是挾著「反恐」之名。其實只要冷靜下來想想,從以前到現在,真有曾經靠著搜書包阻止過任何一次校園幫派械鬥、霸凌等暴力事件嗎?答案很明顯是否定的。若真是有心人士意圖滋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光靠書包搜查是沒有用的。真正治本之道,還是校園間師生關係的建立,由老師了解學生間的互動狀況,以及校園成員間的守望相助,防微杜漸才是正途。由此來看,搜書包只不過是假安全之名,行侵害學生人權之實罷了。 或許會有人認為,學生隱私其實不怎麼重要,只要有可能促進校園安全,權衡之下應該還是可以搜查學生書包。可是隱私權真的不重要嗎?會有這類看法,足見我國長期以來不重視隱私權,非獨校園如此,近年來從國民身分證指紋爭議、健保IC卡資料保護、數位學生證監控學生等等案件看來,國家公權力的手伸進個人隱私領域的動作從來沒有停過。但因為隱私權的特性是其較不具體,被侵害時感覺往往不強烈,所以人民常常隱私權遭到損害而不自知。 不過若不重視個人隱私,在民間的結果,就是台灣社會早期補習班任意買資料,而到近年來,吞下了個人資料到處流傳,詐騙集團肆虐的苦果。此外政府濫權的後果,或許一時之間並不明顯,但因政府握有公權力以及行政正當性,錯誤政策的後果絕對是更加嚴重的。比方像台北市推行數位學生證,所配合的出入管理系統,在毫無資料保護及法規配套下,記錄全台北市中小學生的出入資料,並上網供查詢。教育局只以「E化」如此薄弱而抽象的目的,而對於學生隱私的保障毫無意識,絲毫未曾考慮到這些資料若遭有心人士盜取的後果(技術上並不困難)。北市教育局資訊室韓主任甚至曾經表示:「國防部都會被攻破,安全我們當然無法保證。」此即為政府侵害隱私權的惡例,也是校園人權教育的負面教材。 由此可見,要保障隱私權,必須要靠全民的權利意識覺醒,而民眾的權利意識除了人權團體的倡導之外,實賴自學校教育做起。「尊重別人」是民主社會中的重要價值,「校園安全」絕對不是重行侵害學生隱私的理由。若學生自師長身教中學到的不是對他人權利的尊重,而是只要以公之名什麼都可以的威權價值,那校園人權教育上課教得再多都是徒勞。希望這類開學生人權倒車的事件,能夠只是一個小小的反挫,未來我們終能擁有一個友善的校園,一個互相尊重的公民社會。
(作者為中華民國中學生學生權利促進會法務數位學生證專案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