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伶萱(永和國中)
在學習過程中老師體罰學生是很常見的事,而體罰這個議題也常招致學生和家長以及社會輿論的批評。其實在報紙、新聞上都可見到學生和老師之間的問題,尤以老師不當管教最多。
記得以前上小學時媽媽都會跟老師說:「小孩不乖就要打,沒關係!」因此,才小學一年級的我常常都是手心烙印著一條一條被熱熔膠打得紅紅的痕跡,現在我想起來還是很討厭為什麼忘記帶東西就要被打呢?我認為應該用鼓勵的方式來鼓勵同學,例如:只要同學有帶該有的用具就加一分或者用換獎品的方式,這樣不僅同學們會認為很有榮譽感、配合度高,漸漸的就能解決問題,也能促進老師和學生的感情和良好關係。
不管是在學校或家裡成績是很重要的,國一時我的國文段考成績從沒超過79分以上,但自從一下換了一個常用獎品和嘉獎鼓勵人的老師後,我就開始努力苦讀,最後終於考到有史以來的最高分!我當時真的很高興,當下也終於明白欲使人表現良好就要用美麗的目標來吸引人,而不是用可怕的夢魘來「鞭策」人的前進。
學習應該是很快樂的一件事情,但為什麼卻要因為老師動手打人而變成痛苦的呢?若教育成為孩子的噩夢,那學習又有何意義?要學生安分守己那麼老師就得做個好榜樣,要以德服人而不是以力服人,若老師連最基本的都不能做到,那又要如何教導學生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