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惠真
四月三十日
午後,第一節開始上課不久,聽到樓下一陣吵雜聲,我立刻走到窗前,向大門口望去,校警已經在校門口攔了一部計程車,擔任高年級自然科的曾老師和一位學生登上車走了。
這時,生教組鄧組長匆忙的走進校長室,我立刻問他,到底出了什麼事?鄧組長說,曾老師的學生剛剛被酒精燈給燒傷了,他說,看起來不怎麼嚴重,不過,他認為他還是應該趕去醫院看看狀況,要我請教務處派位老師,幫忙照顧還在自然教室的五年九班學生,說著,又匆忙的走了!
我立刻按了對講機,通知教務處林主任之後,逕自下樓,穿過操場,到自然教室去看看學生。一進教室,看到學生們鬧轟轟,有幾位調皮的男生還互相追打著,學生看到我就大喊:「校長來了!」教室立刻安靜下來。
看到學生們都坐好了之後,我才開始和大家聊天,同學們七嘴八舌,你一言我一語的敘述著剛才發生的事,好不容易我才弄清楚整個事件的樣貌。
原來,今天上自然課, 曾老師預定先讓學生進行實驗。因此一上課,老師就把實驗器材放各組的桌上,學生分成六組,每一組的小組長負責點酒精燈。第三組小組長王明義,點好酒精燈之後,發現燈火很小,認為是酒精快用完,自己跑到講台拿一瓶備用的酒精燈來填充,突然間,不知何故,引發了一團火,這時,同組的何榮一正聚精會神的觀看著組長倒酒精,這團火正好順著風,把何榮一的臉燒個正著。老師馬上拉著何榮一往校門口跑了。
聽到大家敘述事件過程中,我偶爾瞧一下闖禍的小組長王明義,他一直都不發一語,低垂著頭,不敢看我,所以我聽完大家敘述之後,就走上前去,摸摸明義的頭,叫他別擔心,老師和榮一應該很快就會回來的。
這時,五年九班導 師江 老師聞訊趕來,我交代了一下,把學生交給她,也立刻趕到醫院去。
在急診室走廊上,遇到鄧組長和何媽媽,知道何榮一正在護理中,不過,先前主治的 簡 醫師曾出來問鄧組長,孩子燒傷之後,為何學校沒有先做處理?鄧組長說, 曾 老師認為孩子燒到臉部,她怕萬一處理不好,把臉弄破了相,對家長更不好交代,所以一心只想趕快送醫。 簡 醫師聽了,不斷的搖頭說,本來燒傷的程度並不那麼嚴重,但因為沒有及時處理,延誤到送醫之後才處理,以致於燒傷的程度變得比較嚴重。
雖然 曾 老師是一位大家公認非常認真而優秀的老師,但對處理燒燙傷並不熟練,造成這樣的結果,並不是大家所樂見,我只能一再的向何爸爸和何媽媽表示歉意。
五月一日
今天一早,我先到醫院看燒傷的學生,當我看到何榮一的時候,嚇了一大跳,因為榮一的臉腫得像西瓜一樣大,我眼淚忍不住的奪眶而出。何媽媽說,榮一昨晚一整晚都無法睡覺,剛剛醫生打了一針才睡著了。我看何媽媽也是整夜未眠, 曾 老師送早餐過來了,她請何媽媽用完早餐先回家, 曾 老師說她已經請好了假,今天要親自來照顧榮一。
其實 曾 老師雖然看起來精神還好,但很明顯的,她的身軀似乎駝了下來,沒想到,這一丁點火,居然在一夜之間,讓榮一的臉面目全非、學校和何家亂了方寸,也讓自信而明朗的 曾 老師垮了下來。
這時,住在鄉下的榮一奶奶聞訊連夜搭夜車趕來,看到寶貝孫子被燒成這樣,知道我 和曾 老師是校方人員,就邊流著眼淚邊開口大罵,我們非常了解阿嬤愛孫的那份心疼,只好一再的向奶奶道歉,希望奶奶能消點兒氣。
五月二日
今天榮一在奶奶堅持之下,由家長做主,轉到醫療經驗和設備公認全國最好的大醫院醫療。到了大醫院之後,我立刻前往探視,主治醫師特別來找我,告訴我,由於學校沒有及時處理的失誤,讓榮一受傷程度加重,造成醫療過程的困難。
主治醫師的訓示中,讓我感到特別震撼的一段話是:
「當有人受傷時,急救者必須當機立斷,尤其需要『兩害相權取其輕』,像對燒傷的患者,最重要是受傷部位的降溫,即使身邊沒有任何乾淨的水或冰塊可使用,只有水溝的髒水,也要使用,因為目前的醫療技術,對感染的問題,都可在事後用醫藥技術控制,但是燒燙的程度,卻無法在事後再來控制。」
五月二十日
榮一已經住院治療半個多月了,所幸,這段期間,全校師生都非常團結和友愛,除了紛紛前往探視,也主動捐款,由學生代表送到醫院,期望幫助榮一做最好的醫療。
由於榮一住院期間,原先在上班的何媽媽,不得不請假來照顧,學校有老師建議,徵求全校有意願的同事,在白天沒課時間,排班輪流前往照顧,多多少少分擔何媽媽的辛勞,何媽媽雖然很客氣,可是時間一長,還是亟需幫手,所以也就同意了。
五月二十八日
今天一早,五年九 班江 老師送來一份昨天的晚報,並告訴我,隔鄰一所國小,上個月也發生學生下課在校園圍牆邊玩耍,有一位女同學不小心撞到圍牆,沒想到圍牆卻不經一撞,倒了下來,壓傷了這位同學的骨盆,可能將會造成殘廢,家長非常氣憤,鬧到教育局,而且還召開記者會,控訴校方處理不當,要求校方賠償。看了這則新聞之後,我 和江 老師更擔心榮一的病情,因為榮一仍然在醫院治療當中,不知道何時可以治癒出院。
江 老師也告訴我,她的先生幫忙請教了一位律師,那位律師卻說,如果受傷學生家長要請求賠償的話,應注意而未注意發生事端的老師,是難辭其咎,而真正求償的對象應該是肇禍的同學家長。
我們在事發之後,雖然曾找王明義的家長來學校,請家長能帶明義到醫院去慰問榮一,略盡一點兒道義責任,不但遭到對方的嚴詞拒絕,反而遭來一頓痛罵。不過明義自己倒是非常的懂事,在事發第二天就和同學代表跟隨老師到醫院去探視過榮一,而明義算是低收入家庭成員,所以,我們決定和家長會協商,尋求其他的途徑來處理。
五月三十日
由於鄰近學校,幾年前,曾發生有外人侵入課堂潑硫酸的事件,引起整個社會對校園安全防衛以及燒燙患者的注意,除了學校加派駐衛警之外,也陸續成立相關基金會,以幫助燒燙患者。今天家長會長送來一份燒燙傷基金會的補助費申請書,並談到被硫酸燙傷學生後續處理的經過。家長會長說,他聽醫生說,榮一的傷勢恐怕不是短時間可以治癒,而長期醫療費用相當龐大,不是少許捐款可以支應的,想到這個問題,我也不免憂心忡忡,但目前只能祈求榮一的病情趕快好轉。
下班之後,我又到醫院探視榮一,碰巧遇到發生民眾在街上聚眾遊行,並朝警方投擲汽油彈的事件,所以,醫院週邊的道路遭到交通管制,而陸續送醫的燒傷患者和家屬,把整個醫院的通路擠得水洩不通,我好不容易才擠到燒燙中心病房前。今天輪班的郭老師還在醫院,隨後,何媽媽下班也趕來了,於是,她們告訴我榮一病情的發展。我也發現,榮一臉部已經略微消腫,從塗滿藥的臉龐看來,雖然約略可以看到沒燒傷前俊俏的輪廓,但是復原的過程似乎非常緩慢,仍然很怕受到感染,所以仍需要隔離醫治。
六月二十一日
昨天榮一出院了,今早就來學校上課了,因為何媽媽希望榮一參加期末考,以免因缺考而無法升級。榮一雖然帶著面罩,臉上只露出眼睛,不過透過炯炯發亮的雙眼,仍可以感受到榮一能回到學校上課的喜悅。何媽媽說,榮一暫時不下操場參加升旗升旗和體育課,天氣漸漸熱了,帶著面罩會非常不舒服,所以除了要回診之外,只能早上來上課,中午就會接回家再有冷氣的房間休息。導師江老師和自然科的曾老師也對何媽媽說,等放了暑假之後,他們會輪流到家裡幫榮一上課,以彌補這段時間所缺的課程。
何媽媽還說,榮一過一陣子就要進行漫長的植皮手術,面罩短時間內是無法拿下來的。我也告訴何媽媽,盼能繼續合作,以爭取相關的醫療補助。
自從榮一受傷住以來,榮一的父母對校方的關懷,雖然從未說聲「謝」字之外,但卻一直表現出相當友善的態度,讓我們感到十分的慶幸和感動。
九月二十日
今天近午時分,接到市議會通知,要我下午出席受傷兒童醫療協調會。
下午,我準時的在預定的時間內到達會場,發現今天接受協調的案件,包括圍牆倒塌受傷學生在內共有三件,由教育小組的邱議員主持。何爸爸看到我,向我點點頭表示招呼之後,我們就分別坐到議會指定的位置上。我坐在被圍牆壓傷學校的前輩校長劉校長旁邊,他非常善意的引用法規告訴我,要我不必擔心,依法學校並沒有非賠償不可的規定,再說學生受傷,校方又不是加害人,如果校方認錯,家長就會需求無度的要求校方賠償各種損失,可是學校除了校長特支費和家長會費之外,根本沒有其他經費可以支付 …… 。不過,我卻認為,教師法及教職員考核辦法,都有相關條文指出,教育人員對學生人身安全須善盡保護責任,而且一般而言,若涉及賠償問題,校長代表學校,自然會成為求償之對象。因此,學校人員實不宜為賠償問題而刻意逃避責任。因為我相信 [ 天無絕人之路 ] ,而學生就是自己的兒女,當自己的兒女受傷時,我們會有什麼感受 ? 期望得到什麼幫助 ? 那麼當學生受傷時,我們也應和家長一體同心,通力合作,設法克服一切的難題才是。 ( 編按:當時尚無教育基本法及國家賠償法 )
不久,人員都到齊了,協調會一開始,火藥氣氛就非常濃厚,邱議員火力四射,向教育局長官--教育局副局長以及主管科的科長強烈質詢,接著因圍牆倒塌受傷學生家長也氣憤的指責校方和教育局的不負責任,接著何爸爸比較理性的發言,才沖淡些許的火藥氣氛。
整整兩個小時的協調會之後,教育局長官終於答應,將比照在校園內被硫酸燒傷學生的處理模式,在往後的年度預算中,編列特別預算,以支應後續的醫療費用。
想一想
• 您認為學校教育人員,除了具備教育專業知識和技能之外,是否應具備熟練的基本急救技術和常識?為什麼?
• 您知道對燒燙傷的患者,急救的過程應該是什麼呢?
• 學生在學校受傷,學生的什麼權益受損?誰該負責任?所依據的法規是什麼呢?
• 學生在學校受傷,如需求償,誰應該是被求償的對象?在釐清責任歸屬之後,依照現行國家賠償法,應該如何支付賠償費用 ?
• 對於受傷學生的處理,校方應該抱著怎樣的態度比較允當?
• 本案例受傷的家長並未如其他學校的家長,把事件鬧大,您認為主要的原因是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