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靜惠(屏東市海豐國小教師)
最近小朋友放暑假,大夥成群結隊的一早就到網咖集合,不用叮嚀,不需囉唆,更不需要點名,一個都沒少,為的是與『電腦遊戲』來個早餐的約會,小朋友說,大家在網咖裡,規矩異常好,大家都很安靜,並且全神貫注,一刻不得閒,這是屬於他們的快樂暑假,誰也不可以剝奪,那是屬於他們的自由,爸媽最好也不要干涉。
在 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七條裡提到 人人有權自由參加社會的文化生活,享受藝術,並分享科學進步及其產生的福利 。嗯!非常有道理,他們正在享受文明進步的果實與期待已久的暑假生活,家長說:「沒關係!暑假嘛!平常上課他們也夠辛苦囉!給他們放鬆放鬆心情,開學好儲備精力,好準備下學期努力在課業上。」孩子現正努力過它們的「暑假生活體驗營」,那是活在當下的幸福呢!
可是,當孩子的電腦能力日趨進步與純熟的同時,這些科技的進步卻也帶來許多意想不到的副作用,當日日新,茍日新,衝擊就在其中了。每天我都會有收信的習慣,在信箱中我都會收到一些不堪入目、煽情的文字敘述,那火辣辣的標題,正充斥著我們的周遭生活,從圍牆上的貼紙,從廣告上的文宣,從電視上的頻道,是色情也好,是暴力也好,是謾罵也好,那些立法要分級制的法律,永遠趕不上生活中處處不正確的資訊氾濫,當道德勇氣不再堅持時,就是潰堤的時候了。
兒童權利公約第十三條(表現的自由)就強調兒童應有自由表意之權利,該權利應包括以言辭、書寫或印刷、藝術形態或透過兒童自己決定的媒介,不受國境限制地尋取、接受、傳達任何資訊與意思。但是,該項權利之行使仍應受法律規定與需要之限制尤其要尊重他人之權利與名譽和保障公共秩序或道德。 這點是非常重要的,日前,小朋友就因為學校的不愉快,延伸到網路的即時通,大夥互相叫罵,不雅的、不對的、狠毒的,全部出籠,還做人身攻擊以及不實訊息的傳遞,甚至以寄件方式傳送電腦病毒,這些種種的脫序現象,造成許久的陣痛期,卻也惹來自己的困擾與紛爭。
最近,學校有位老師就以正向為出發點,建立自己的部落格,同時掛在學校的班級網站上,她是為原住民的優秀老師,不僅將正確的原住民文化落實在自己的班級上,從生活中,從課業上,從說話的語氣上,同時也提供許多珍貴的文史資料,這就是教育難能可貴的地方。 兒童權利公約第十七條也提到,大眾傳播有其重要功能,應保證兒童可自國家或國際各方面獲得資訊,尤其是為提升社會、精神與道德福祉與身心健康方面的資訊。同時鼓勵兒童書籍之出版與普及,和鼓勵大眾傳播對少數民族或原住民兒童語言上的需要予以特別關注 。而這位老師就是在做紮根的工作,也許無法立即彰顯出成效,但教育是百年樹人的事業,一定可以看見大樹茁壯!
當文明越來越進步的時候,資訊的衝擊會越快又越急;當便捷越來越方便的時候,思考的判斷會越來越薄弱。但是,站在教育的最前線,我們仍能堅持在兒童權利公約第十三條及第十八條之規定,以保護兒童,使其不受有害兒童福祉之資訊傷害,並做出適當指導,這是我們的本分也是義務,而且刻不容緩!
問題與討論
• 在日常生活中,有哪些資訊是可以再做觀念的釐清,且提出更正確的資訊?
• 對於那些不正確的資訊,我們可以用哪些方法停止它的傳播?
• 有云:「活到老學到老。」我們可以透過哪些方法學習正確的知識來源?
• 「學習都不嫌晚」,我們可以用哪些方法或者是管道,鼓勵想學的人們,並且如何建造知識的巨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