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靜惠(屏東市海豐國小教師)
上課前,我可愛的孩子總會幫我把書放在講桌前!
我的書、我的文具、我的擺設,孩子都知道,我只是要營造個自由開放的空間,我想,老師除了書最多,還是書吧!其實我一直不以為意!
帶過多屆的高年級,我所營造的班風都是『誠實、不耍特權、有禮貌』的氣氛,我能這麼有自信,我信得過孩子的!然而,這屆 ---- 出奇意外!
『我的書!不見了!』
第一次,上英文課!
我找不到我的『英文課本教學指引』,第一個念頭是『可能隔壁班老師借走了!』立刻衝過去隔壁班,幾番詢問:『沒有!』大失所望!我詢問班上孩子有沒看見老師的課本,孩子大約有五六個,幫忙找!
翻遍我的所有抽屜,仍是遍覓不著!
孩子提醒我是不是借給其他的小朋友,但我無法確定!
這節課在我不注意間溜逝!
第二次,上數學課!
要對數學回家功課的答案!奇怪怎會找不到我的教師解答本,我真的有些生氣了!為何這次又找不到?我開始有些不耐煩!
『為何解答又不見了?』我皺起眉頭,提高我的聲量,語帶著責罵的意味。
『 …… . 』全班鴉雀無聲!沒人回答!
『老師非常失望!老師的書這次是第二次不見了!』我真的生氣了!
我實在不喜歡這種感覺 ---- 班上丟掉東西!我在一開始開學時,我總是千叮嚀萬囑咐的!要孩子注意這樣的偷竊問題,我能理解孩子喜歡東西卻自己無法得到的窘境,是經濟的問題也好,是虛榮心的作祟也罷,我都做一詳盡的『道德勸說』與『精神講話』。他 班 老師有次詢問我,會不會有偷竊的班級困擾問題,我都能昂首理直氣壯說:『不會發生!』
而今!我難過許久,久久無法釋懷!
我審視自己的教學!
我質問營造出的班級氣氛!
我流露出的眼神!
我無言!
這天,升完旗回到班級裡,我知道必須解決這樣的問題,我要孩子坐正聽我說:
『老 師發現 老師的書不見了!老師很難過!』我有些沮喪!
『老師知道你們是個很乖的小孩!你們絕不會做出老師不喜歡的事情!』我必須給他們正向的鼓勵,縱使此時我十分難過!
『如果有人不小心拿了老師的書,只是要參考!那你一定要來跟老師借喔!老師相信你一定是忘了跟老師說!』我放下身段,我仍相信孩子是無意的!
『這樣好了!假如你不好意思說,那明天!你找個沒有人的時候悄悄放回老師的書架上,只要是書回來了!老師不會追究的!你放心!沒人會知道的!記得!要選沒有人在的時候把書放回去喔!』我再次提醒孩子改正的方法,他或許需要協助!我動之以情的說!
隔天!我的書回來了!
我真的很歡喜!
歡喜的是孩子沒有錯太遠!
歡喜的是孩子知錯能改!
歡喜的是我沒抹殺到孩子的自尊!
至今 … .
誰拿了我的書,我仍不知道?
我 … . 不再追究!
人權教育的基本法就是要以『尊重』為出發點,即使犯錯的人,依舊有其基本的尊重。『標記』是最大的傷害!『累犯』、『嫌疑犯』就是標記的外衣,校園裡處處有這樣的事件重覆著,當『拾金不昧』的道德情操已漸沒落時,我們謹守的還有什麼?我想,是機會吧!給他自新的機會!給他辯解的理由!給他蟬身去殼的浴火重生!他感激的不是一時,而是無限的永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