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麗青(高雄市正興國小教師)
成人組第一名
正義的可能
如果我們遭受了不公不義的事,我們的權力受到侵犯,權益受到損害,我們會希望世界上有真正的公平與正義來彌補我們所失去的傷害,但很多時候事實並非如此,甚至恰恰相反,世界上真正講人權的國度並不多,許多國家或地區仍充滿著人權的危機,人們的生命自由或財產得不到保障,正義得不到伸張,兒童遭受虐待、女性的身體被宰制、領導人獨裁…;不過也有很多講人權與正義的國家或地區,正義也只是各方利益平衡之下的產物,有時我們會懷疑,或許「正義」真的只是一個神話。
一個適合重新建構正義的場域
正義一旦牽扯到利益的平衡其實已經不再純粹,正義有時只是符合多數利益的追求,但那並不表示我們應該放棄追求正義,或宣告正義的死亡,「教室」其實是一個很適合的起點。
在班級這樣一個小團體之中,由小群人共同在某個時間生活在一起,這一群人在這段時間內有許多權利與責任的問題,許多正義的追求與秩序的維持,一切的做法和運作就是希望教室的每一份子在團體之中可以得到平衡,每個人的生命自由財產可以得到保障,然後他們可以得到安全感之後,更快樂的生活學習,進而讓自己大到更大的發揮與成長。
這樣一個小團體的目標,其實可以擴大或推及任何一個團體,因為有團體就有利益分配,和正義秩序維持的問題,而在教室裡我們能夠透過一些方式將影響公平正義的因素降到最低,建構出一個比較符合真正公平正義理想的場域。
影響教室公平正義的因子
教師權威是影響教室正義的其中一個原因。教師握有教室的領導權,他對班級領導的看待方式,他對法治對人權的概念會影響他對班上任何事情的處理方式,包括班規的建立、利益與工作的分配、責任的劃分、衝突的調解及危機的防範…等。體罰絕對是百分之百的侵犯人身自由,不讓學生發表意見侵犯學生的意見自由、沒收學生財物侵犯學生的財產權自由、公告學生的紙條侵犯學生的秘密通訊自由、公佈成績單侵犯了隱私權…,另外,學生宗教信仰自由、集會結社自由,在教師權威之下是否都能予以基本的保障與尊重,而不以教師威權用脅迫的方式使學生達到妥協。
立足點的平等是影響教室正義的另一個原因。在教室之中,性別是否被平等的看待,工作分配級處罰是否遭受刻版印象的潛在影響?社經背景是否影響老師與學生的互動?學業成績是否影響老師對學生的關注?生理所造成的學習障礙是否受到保障…?都必須時時檢驗。
如何捍衛教室正義
關於教室的「分配正義」的問題,要分配的不只包括「利益」還有「負擔」。大家都想得到「利益」而躲避「負擔」,因此,如何建立一套公平分配的機制變的格外重要,班長的職務有很多人想當的時候,經常犯規或領導能力不佳的人也有候選資格嗎?午餐剩下一些水果誰有資格拿到?中午的抬餐桶工作沒有人自願該怎麼辦?衡量每個人的「需求」、「能力」、與「應得與否」或許能做出一些判斷,但當中的拿捏卻可能造成糾紛,此時公開討論聽取學生意見或許能做出公斷,而老師的引導也很重要。例如大家是否應該先訂出班長候選人的條件,以避免選出不恰當的人選?午餐剩下的水果大家既然都有了,多餘的是否分給有功的人或家境較不好的…?抬餐桶是必須完成的工作,既然大家都不願承擔,是否用輪流的方式?用公平的方式去分配公共的利益與負擔才能顯示大家是站在平等的起點。
關於教室的「匡正正義」的問題,可說是為了避免「錯誤」造成「傷害」進而採取的一些「修正」的做法以達到「預防」及「赫阻」的作用。學生在走廊奔跑可能對自己或別人造成「傷害」,應該受到警告或責罰,學生惡作劇、吵架、打架、罵人、上課吵鬧…,幾乎許多學生常規的糾正都潛藏著「匡正正義」的思維,所以學生犯錯,為了避免造成傷害,老師當然會糾正他或做出逞罰,但重點是在逞罰之前有許多是應該被衡量,例如闖禍的人故意或無心、是否曾犯過類似錯誤、有沒有悔意、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傷害造成的程度、被害者是否也有些責任…,另外,同樣的傷害是否都被公平回應而沒有差別待遇,還應該去考量逞罰的方式是否恰當或是否能避免再犯;然而如何提高道德標準使學生加強自我約束力及對人寬恕和原諒的意願可能更是一切減少傷害或達成和解的根本之道。
關於教室的「程序正義」的問題,使指在蒐集資訊的過程是否恰當可靠,另外過程中是否保障了個人的基本人權也是必須省察的部分,所以教室有人遺失了東西老師就有權翻查學生書包嗎?可以私自認定嫌疑犯嗎?可以聽信片面之詞嗎?「程序正義」的問題也是科學的採證與公平檢驗推理的過程,只有透過正義的手段取得的正義才是真正的正義,即使是在教室裡也不例外。
結語:種子撒下之後…
卡多索(Benjamin Nathan Cardozo)大法官曾說:「法律就像旅行一樣,必須為明天作準備,它必須具備成長的原則。」
正義的種子在教室播下了,它就有機會成長茁壯,然而在它開支散葉之前,我們更需要一位細心呵護的園丁,身為一位老師,如何具備足夠的學識智慧和敏感度去引領學生思索與建構正義的概念和法治的精神,是當務之急,也是責無旁貸的責任!
「在教室播下正義的種子」 後記
身為一個小學老師和三個孩子的媽,寫作的時間和空間其實非常有限,但自從2005年得到高雄市打狗文學獎散文類佳作後,一股自學生時代以來的創作慾望又再度燃起。
蒐集資料的時候才發現學校及社區圖書館都找不到要參考的「民主基礎系列」這一套書,可見此書並不普遍,後來直接向民間司改會劃撥才順利取得參考書籍,而在閱讀的過程中,原本以為法治教育應該與「守法」的概念有關,但深入之後發現此「法」其實是一個民主法治社會公民的「基本生活須知」,可以說是民主法治社會公民的基本素養。
然而在整個師資培訓的過程中,對於公民素質要求的議題是這幾年才開始的,許多教育工作者都似懂非懂更不用談如何去啟蒙下一代,在「民主基礎系列」中有關「權威」「隱私」「責任」及「正義」等主題其實包含的正式法律制定的基本概念,許多人常常侵犯別人或受人侵犯而不自知,因為他們對這些概念並非真正了解。
反觀自我教學的過程中,突然覺察到我們一再對孩子耳提面命的「道理」其實都可以引用這些概念一一去價值澄清,為公民教育紮根比權威壓制及道德勸說都有力多了,這也正是我撰寫此徵文試圖將「正義」概念轉化到教學現場的理由,目前我還在努力吸收其他議題的意涵,也希望我在未來的班及經營中建構的法治概念能更完整。
感謝扶輪社、民間司改會及台灣立報舉辦此次的徵文活動,使參賽者都從閱讀和寫作中受益匪淺,也希望將來這些作品若能結集出版能吸引更多人來關注這些議題,也能讓民主法治的紮根工作更加穩固,而我也會持續在生活的夾縫中累積創作的能量﹗
得獎評語:本文以教室為場景來論述『民主基礎系列教材』的四個主題-<權威>、<隱私>、<責任>、<正義>,可以做為其他老師運用於班級經營時的借鏡。
(評審團成員:
初選:黃婉華女士、劉婉玲女士、黃啟倫律師(以上為民間司改會法治教育向下紮根中心資深講師及志工)
複選:邱雲忠老師(北市仁愛國小退休教師兼教務主任、兒童文學作家、編劇)、詹政道老師(台北縣中正國中公民教師,全國教師會教學研究部主任)、陳端峰老師(台北縣秀朗國小教師)
決選:黃金宏老師(台北縣丹鳳國小教師,教育部中央申評會委員;北京大學法學碩士)、張澤平律師、高涌誠律師(以上為民間司改會法治教育向下紮根中心資深講師及教材編輯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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