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惠真
文彥打老師了
九月十九日
下午整潔活動時間,我正在校園巡視,有幾位小朋友慌張的跑來說:「校長!校長!蔣文彥打老師耶!」我一聽,非同小可,趕緊跟著小朋友跑到大正樓一樓的樓梯旁,輔導室江主任已經早我一步到場,拉著蔣文彥在一旁問話,被打的久英老師站在旁邊很氣憤的指責文彥的不是。我先把聚集的學生驅散,要他們快到掃除區,然後安慰久英老師,請老師息怒,我保證一定會還老師公道的,也請聞訊趕來的李老師陪著久英老師回辦公室休息。之後我和江主任把文彥就近帶到校長室來問話。
不久五年九班級任羅老師也趕來了。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折騰,也問了久英老師和目擊的同學,終於了解了整個事件概括的經過。
事情是這樣的:下午鐘響後,文彥和班上同學魚貫的下樓要到外掃區打掃,走到樓梯口,文彥踩到林哲名的掃帚,差點兒跌下樓,文彥認為哲名是故意要讓他摔跤的,就要追打哲名,久英老師剛好路過,因為認識文彥,就加以制止,哲名就趁機跑掉了。文彥很生氣要追過去時,久英老師一把把他拉住,文彥不從,就口出穢言,久英老師氣急了,就想把文彥拉去見級任老師,文彥奮力掙脫,因為掙脫不掉,就拳打腳踢的,打到久英老師的下顎和小腿。
文彥從低年級開始,就因行為偏差被列入個案輔導的學生,經常惹是生非,許多老師都認識他。開學時,五年級才全部打散重新編過班,羅老師雖然剛從別的學校轉來本校服務,但因為有三十年以上的教學經驗,所以輔導室特別把文彥和另外兩個比較輕微的個案安排在羅老師的班。
九月二十日
蔣文彥的媽媽接到通知,一早就陪文彥來學校,江主任除了帶他們來校長室之外,也請羅老師和久英老師一道來。蔣媽媽一看到老師就不斷的替文彥向老師陪不是,文彥也向久英老師道歉。
久英老師說,家人都支持她向家長討回公道,所以她持有驗傷單,不過看到家長和學生都已經表示歉意,而且念及文彥仍是未成熟的受教者,所以願意息事寧人,給文彥一個改過的機會,也願意認輔文彥,但要求家長一定要配合管教文彥;我們也藉機再次的告誡文彥,以後凡事要忍耐和自制,更要尊敬師長,服從師長的指導,千萬不要小不忍而亂大謀!
由於事件沒有擴大,我和江主任都舒了一口氣。
九月二十三日
今天是週末,下午家長會張會長和施副會長約我來學校商談最近家長會要舉辦的活動。我們在家長會辦公室正在討論時,五年九班的家長陳媽媽走進來說,他們班上今天召開臨時班親會,知道校長和會長正好都在學校,就力邀我們列席指導。
我和張會長都感到盛情難卻,就起身隨著她步入教室。教室已經圍坐了二十多位家長,級任羅老師也在場,大家正群情激昂、熱烈的討論,似乎是要把哪些學生攆出班上。
主席薛媽媽一看到我們進來,特別對我們說明原委,我們才知道今天的會議是衝著文彥的暴力事件而召開的。因為昨天文彥和班上利陽和明海兩個也有暴力傾向的同學,又分別鬧事,讓羅老師窮於應付,一整天都在處理他們的事。由於羅老師以前服務學校的學生,服從性都很高,所以覺得這學區的孩子很特殊,對老師的一些規定,常常有很多意見,老師已經難以招架了,輔導室又安排這三位有暴力傾向的個案在班上,嚴重的影響老師的情緒和上課秩序,自知無法把班級帶好,深恐日後家長不滿,就對班親會召集人薛媽媽訴苦。薛媽媽認為班上有這麼多暴力傾向的孩子,就不是一件小事,何況前兩天許多家長聽孩子回來說文彥打久英老師的事,都來電話來查詢和嚴重關切,所以就促成了今天這一場臨時班親會的召開。我心想:
文彥的事原以為沒事了,沒想到還是引發了更大的風波!
家長一看到我們到場,就輪番上陣,要求學校一定要設法把三位有暴力傾向的學生分散到其他班,全由五年九班的師生來承受是不公平的。你一言我一句,逼著我要立刻提出具體解決的方案,最好是能讓三個孩子轉班或轉學。
有的家長批判教育所以無法進步,都是愛的教育、開放教育惹的禍,認為輔導那一套是行不通的;有的建議學校要公佈頑童的人數、和學校處理的經過;有的家長還懷念過去自己上中小學時,學校把犯規的孩子公佈、罰站在司令台、記過或開除等有效措施,認為這樣對頑劣的學生才有警惕作用;有的建議聯名請教育局解除體罰禁令;有的建議效法英國,把違規的孩子送校長室由校長懲罰;有的建議像美國的學校,把校規編印成手冊,在孩子入學之初就發給家長,告訴家長,日後孩子若犯規時,將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置,請家長配合指導孩子遵守校規等等。
我對每一位家長的建議,都表示感謝,對於可行的方案,也答應一定立即去做,但對違反教育本質、法令或兒童人權或受教權的建議,也都一一的加以駁斥。當然讓建議的家長非常的不滿意,於是張會長和施副會長都先後發言,對我的答覆表示聲援。
最後我們都發現當事的三位學生的家長,今天並沒有出席,所以建議,全班師生家長要先接納這三個孩子,再看看老師的意見怎樣,需要三位當事的家長怎樣配合,我們負責找他們過來,說服他們;另外我也建議班親會組織一個教學支援團,輪流來班上協助羅老師。
等達成協議時,已經六點鐘了,家長也散去了一大半,所以薛媽媽就先宣佈散會,接著又和羅老師交換意見,決定明天上午把三位家長找來學校商議。
九月二十四日
上午九時正,羅老師、張會長、施副會長、薛媽媽、陳媽媽和三位當事的家長,以及輔導室江主任都準時來到校長室。由於昨天已經和老師談過,所以先由羅老師告知家長孩子的問題,以及需要家長配合的事項。接著江主任也給三位家長一些管教方面的建議,薛媽媽也邀請三位家長參與教學支援團,定時來教室幫忙,順便看管自己的孩子。
由於這三個孩子經常惹事,家長常被找來學校也很頭痛,雖然也有許多話要說,不過都表示願意盡力配合羅老師的要求,其中利陽媽媽已過世,只有爸爸為了家計,無法來學校,陳媽媽很同情他,願意協助,於是談了半天,終於有了初步的結果,雖不滿意,但大家都還能接受。
想一想
1. 少數行為偏差孩子和多數學生的人權衝突時,以維護多數孩子的權利為優先,是否得當?
2. 行為偏差的學生的受教權是否也需要被關照?
3. 當老師人身安全權受到傷害,雖然加害者是學生,老師是否也應該為自己爭人權?
4. 您認為這事件中,誰在為孩子爭取人權?誰在為老師爭取權利?
5. 您認為本案例中,級任老師向家長求援是否得當?如果您是羅老師,您會向哪些人求援?
6. 您認為本事件中,久英老師的表現是否值得推崇?
7. 您認為學校對這事件的處置是否得當?您有更好的建議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