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彥佑(新北市貢寮區澳底國小教學訪問教師)
《導論》
人權,是什麼?簡單來說,就是身為一個人,我們有自己的權益、權利,而這些是我們基本享有的,無法被剝奪的,套用《人權讀本》這本書,開宗明義就這麼解釋:「人權就是人類為了求生存,所被賦予的權利」。
人,為了要活得像個人,而不得不去重視的第一件事就是「人權」。即便是為了我們自己,關心他人的人權狀態都是很重要的。這本書從和兒童息息相關的校園暴力,以及兒童虐待問題開始,概括了高齡者、過勞死、韓森病、對外國人的歧視、沖繩的美軍基地等等議題,企圖藉著第一手的報導來思考現代社會的人權問題。
人權教育的推動在臺灣雖然已經行之多年,但相關的教材、書籍依然很難找到。這本書,像是一本敲門磚一般,讓讀者能輕而易舉又明確無偏頗地認識人權,以及種種相關的議題。
《書評》
這本書,共分成十五個章節,例如:「一個獨立的個體」、「如何照顧弱勢者的高齡者」、「兒童虐待與家暴」、「與星子同在」……; 當然,每一個篇名、故事、事件、新聞,都圍繞著一個主題來闡述,例如,「新興工會」一章,即探討「社區型工會」; 「以共生代替對立」,則探討「對外國人的歧視」; 「對生命真正的尊重」則探討「死刑制度」。十五個章節,十五個事件,十五個議題,各由不同領域的專家來敘寫,透過這樣的敘寫方式,也讓讀者能很簡明扼要地理解人權的真正意涵。
綜觀目前有關人權的著作,在這十多年來,其實有很大的變革,參考數目亦如雨後春筍般出現,理由是,臺灣正是一個重視人權的國家,而且越來越多的新聞議題,都會從人權的角度出發。現有許多的人權資料,多是譯介國外的著作,例如本書譯自日本學者鐮田慧; 而攸關本土議題的人權論述,也所在多有,至少比威權統治的時代,人權意識薄弱,時代封閉的彼時,有著天壤之別。
本書結合理論、事件、經驗、研究等,再輔以哲學、法律、政治、社會及公衛等人文及社會科學的觀點,讓本書的呈現方式更得以相得益彰,發揮共伴效應。以第一章節「一個獨立的個體」,探討著「兒童人權」,這亦是這十年來,逐漸抬頭的意識文化,舉凡在家庭、在學校、在社會,「兒童」都成了不可被忽視的個體,在本書中,提及日本的兒童人權,如「體罰、性暴力、授課方式、校規……」,也都是以兒童人權為出發,所訂定的規範; 其實臺灣在這十多年來,也慢慢跟上了日本的腳步,讓校園的兒童人權問題,逐漸受到重視。又如「兒童虐待與家暴」一章節,亦是深入探討兒童所應受到的安全保護,使其不受到生存的恐懼與威脅。
這幾年,常可聽聞敘利亞戰役、羅興亞難民、北非難民、伊拉克戰役、阿富汗戰爭……等,這種現象,對臺灣的民眾而言,是遙遠且不可思議的。在臺灣,我們是個豐衣足食的國家,又是一個安全度排名名列世界前茅的國家,怎麼想,都不可能有嚴重的戰爭問題,因此「戰爭、烽火、難民、貧窮」,對我們而言,是難以置信的。而在第十章的「正視亞洲被害的事實」一文中,探討的即為「戰後補償」,例如日本的「慰安婦」議題,或者延伸在數年之後,這些難民如何受到國家的正義補償。日本,一直是我們認知中的進步國家,即便如此,在人權的議題上,也有一些需要再加強之處,例如本書提及:「戰後努力追求和平、富裕的日本,一直不曾正視亞洲各地人民戰時受害的痛苦,只是一味的以他們沒有日本國籍、已經過了請求時效、不對戰時政府的行為負責等種種的口,來閃避被害者的請求……」。因此,人權對於已開發的國家而言,也並非如經濟、貿易、政治一般,如此地蓬勃。
在第六章「日本企業文化中的工殤事件」一文中,提及了「過勞死、過勞自殺」的議題。文中定義,所謂「過勞死」,是指一個人因為過度的勞累,造成生理時鐘崩潰,進而引發維持生命的身體機能發生問題,而使得生命處於足以致命的極限狀態。文中亦引用了過勞死的種種數據,揭發了日本文化中過勞的常態。其實將「過勞」的議題,延伸在臺灣,也確實是一個值得我們探討的問題,常聽聞的「血汗工廠」、「加班時數超過」、「連續幾小時的工作」……,種種類似的新聞,其實在某個程度上,就是過勞。前不久發生的普悠瑪事件,也在檢方的調查中,指涉出司機過勞的現象。
有了這樣的過勞真相,提及人權,就該有自我救濟之道。例如,當事者或受害者的家屬,可以獲得什麼樣的賠償?政府如何對工時訂出更合理的範圍?如何真實保障工作者的勞動權益,避免壓力過重,這些都是有利於保護工作者的。
又如第十四章節提及的一文「對生命真正的尊重」,其所探討的議題,便是「死刑制度」。這個議題在臺灣,亦是一件值得爭辯的政策,我們先來看看日本如何面對這個現象吧! 在本文中,作者以幾個標題來論述:「未因誤審而得到教訓的日本」、「死刑的執行」、「死刑與國際社會」、「死刑犯的處境」、「輿論與被害人的心情」。文章中提及「現今社會中,擴大犯罪被害人的保護和權利,並嚴懲犯罪的聲音愈來愈高漲。每次一有殘暴的刑事案件發生,媒體上要求死刑的論調就有愈演愈烈的趨勢。這些要求死刑的輿論是如何形成的呢?又如何被數據化的呢?被害人的心情真的像輿論所說的,可以因死刑而獲得滿足嗎?或者,我們是否應該質疑,被害人的心情,難道應該用這種方式得到滿足嗎?」這些未必有答案的問題,是值得我們來深思的。
又如第四章「與星子同在」一文,即探討「殘障者」,文中的小標題涵蓋了「救命和捨命」、「同情、慈悲為了什麼?」、「補償作用與罪惡感」、「從近代社會、地域來看殘障者的問題」、「選擇什麼樣的生活方式」。筆者在教育界服務,其中不乏一些身心障礙者的學生及家長,其實他們最關心的,莫過於「選擇什麼樣的生活方式」; 也許因為我們是身心健全者,所以難以想像他們的生活,也難以為其訂定需要的服務; 這篇文章裡,作者敘述了:「同情無益,同情對當事人並沒有什麼助益,所以不能對一個人表示同情,這是在近代社會裡的說法。在機會平等的前提下,大家都能從事公平的競爭,也擁有獨自開創屬於自己人生的自由,溫暖的人情只會成為自由的絆腳石罷了,恐怕有將近一半以上的日本人,目前都抱持著這樣法吧!」確實,他們需要的,或許不是同情,而是政府可以真正做些實質意義的、看得到的、享受得到的政策,去利益他們,保障他們的生存權。
在十一章中提及的「一種匪夷所思的歧視型態」也值得一讀,其所探討的,便是「部落歧視」。人為什麼會去歧視他人呢?受到歧視是何等辛酸的感受呢?促使我們更深入的去思考這些問題的,是受歧視部落的問題,例如,對身體有障礙的人、對阿伊努民族、對在日韓國人、朝鮮人的歧視,或者在臺灣裡,對不同宗教、族群、膚色、語言的人,所產生的歧視現象; 其實,嚴重來說,「歧視就是一種殺人的行為」,他是無形的,卻可能在潛移默化中,影響到他人的感受,進而剝奪了他們的生存權利。本文中提及了一段故事,值得讀者去品味:「我在二十歲的時候,才整個人有了改變,為什麼呢?那是因為我將人生的體驗加以活用,開始認真學習的緣故……那句異於常人的卑微、低賤、骯髒、惡劣等負面評價,我也因此而變得自卑而膽小……每次被問到故鄉的事,全身的血液都像要停止流動一般,心裡充滿了恐懼,怕一旦說出自己的出身地,就會暴露出部落的身分……」。是呀! 身為人,我們都該享有同樣的平等人權,不得有生命、生存的威脅呀!
以上所提及的幾篇文章、事件、新聞,都是本書所蒐羅的幾位日本學者,超過一年時間的文獻篩選,所編彙而成的; 作者極具巧思與用心地將文字艱深地,改寫成容易閱讀的;內容過度專技的,而修潤成親民的,並且去蕪存菁,選出最後的文獻,匯聚成冊。因為人權議題涉及人權侵害所導致的不正義,所以和以下八個概念相關:「傷害」、「恐懼」、「人道」(涵蓋「不人道」)、「善的生活」(尤其無法達到最起碼的程度)、「壓制」、「沈默以對」、「不正義」和「奴役」。本書的每一單元,除了至少編入一篇正式、理性、具說服性的文章外,也蒐集一般性的雜誌、網路報導、個人經驗,使抽象的人權概念可以結合實際的生活案例,發揮作用。
本書除了撰述實例之外,也皆附有問題討論及人權實踐方面的行動建議,讀者除了可以針對相關問題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其他讀者相互議論及爭辯外,也可以成為兼職的人權捍衛者,參與後續一些事例相關訊息的建構與流通,使閱讀本書的經驗不會停留在個人單方面的自我對話,而是能累積相關的經驗到公共的空間,從日本經驗,加深臺灣在民主及人權的思考及對話。
更重要的是,這本讀本能有拋磚引玉的作用,藉由日本的經驗,再讓臺灣的專家學者,得以以適合臺灣的風俗民情,蒐集國內相關的人權論述,讓過去臺灣違反人權的事件不會平白消失,而正面的人權實踐也能夠有所累積,成為臺灣發展其獨特歷史文化傳承的一部分。
《結論》
人權的保障不但包括國家必須保證每一個人,能平等享有公民及政治的基本自由,也包括平等享有包括經濟、社會及文化方面的基本保障;而其落實,通常有賴每一個人承擔監督政府落實的責任。每一個人在享有自由和權利的程度方面,通常會受到國家行政、立法及司法政策及法律之左右,因為這些規定一方面認可特定的生活及生存的形式;另一方面也排除或不認可其他的生活及生存的形式。此刻的臺灣,堪稱是一個人權立國的典範,儘管如此,能有許多的人權案例,是需要我們持續探討,持續追求,乃至真正的人權立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