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林柏儀,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組織部主任
《書籍簡介》
書名:被出賣的童年
作者:喬爾.巴肯(Joel Bakan)
譯者:陳齊鈞
出版社:天下雜誌
出版日期:2013年6月
《內容簡介》
你知道嗎,我們的孩子雖是史上最富足的一代,卻也是最不安全與沮喪的一代?獲利掛帥的商業時代,兒童及青少年也成為企業鎖定的主攻對象、重要消費者,從食品業者、遊戲廠商、甚至到藥廠,都用盡方法對兒童及青少年不斷進攻。這些在生活中看似稀鬆平常的商業行為,卻對孩童成長造成影響,值得大眾深思。
《書評》
誰是傷害兒童人權、犧牲出賣兒童的最大元兇?
是不負責任的家長?漠視兒童的政府?威權管教的學校?違法亂紀的犯罪集團?或是忽視兒少的成人世界?
這都可能是問題的源頭之一。但加拿大知名法學者喬爾.巴肯(Joel Bakan)出版的《被出賣的童年》一書,給了一個不同聚焦的答案。他指出,在當代社會中,最傷害兒童權益的機構,其實是「大企業」(big business)。當代大企業基於利潤積累的邏輯,日益無所不用其極地將兒童作為「對象」,行銷、污染、剝削、掠奪。而近來擁抱「新自由主義」(neoliberalism)思潮的政府,卻是不斷後退與節節鬆綁,以自由之名縱容企業活動,實際上犧牲了兒童與普羅大眾的權益。
過去30年來,兒童人權已成為了世界各國重視的施政課題之一。聯合國也自1989年制定《兒童權利公約》,並獲世界上超過194個國家簽署。然而,關注兒童權利的視野,卻多半聚焦在家庭、學校、政府,而鮮少正視「企業」可能對兒童權利造成的影響。對此,《被出賣的童年》一書相當有貢獻地做出了全面的分析,值得所有關注當代兒童處境的人們所參考。
兒童權益如何被大企業出賣?
《被出賣的童年》自2011年出版,2013年被翻譯進入華文世界。在這本書中,作者將焦點指向當代兒童們受到大企業的負面影響,依序討論了:兒童日益被作為企業廣告行銷的對象(第二章、第三章)、兒童的精神疾病化與過度用藥趨勢(第四章、第五章)、兒童所面臨無所不在的化學汙染(第六章、第七章)、童工被剝削壓榨(第八章)、學校教育的市場化、功利化、標準化(第九章、第十章)……等。
他旁徵博引具體事實,串連出一個嚴厲控訴:我們的兒童被出賣了!他們面臨的是一個更不安全、不健康、處處以利潤為考量卻犧牲人民福祉的世界。而背後的根結在於,我們的政府與社會接受了「新自由主義」思潮,以自由為名放寬對企業的管制,使得兒童權益成為犧牲品:
無疑地,個人自由不僅必要,也令人渴望。然而,新自由主義所傳達的自由,卻是部分的,而且有問題。以自由之名,企業從法規限制中得到解放,可以踐踏在他人利益之上。於是,如同政治哲學家卡爾.博蘭尼(Karl Polanyi)所述,那變成是『一種剝削別人,沒有給予社會對等服務,卻無限獲取利益的自由。』這樣一來,將對社會利益造成一定的威脅,包括孩子的幸福。
整本書中,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第三章:〈童年的新課綱〉。新課綱?是指新的教材內容嗎?並不是的。作者要說的是,當代兒童成為了企業勢力新興的「行銷對象」,所謂的「孩童行銷」(kid marketing)成為顯學之下,企業有計畫地透過媒體、電視、雜誌、遊戲、網路、社群網站……刺激兒童的消費需求,使其成為龐大獲利的來源。
甚至,為了使兒童上癮,這些大企業不惜讓行銷或推出遊戲的內容中充斥暴力、色情訊息,成為兒童幾乎無法迴避的「新課綱」,只為了成就商人的巨額收益。
而當人們質疑企業不該為了獲利可如此恣意,而應當加強相關管制時,大企業卻會以此種管制恐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論自由」(廣義上包括了企業行銷言論的自由),而反駁各類管制。於是,企業的種種刺激與灌輸手段,被包裝為(企業的,甚或是兒童的)「自由」,客觀結果卻是讓相關產業的利潤節節高昇,而兒童與人民得承擔無法預期的風險,坐困於「孩童行銷的圓形監獄」。
拒絕自由放任與保守傳統兩難的社會民主視野
作者面對這一大企業「不負責任的自由化」趨勢,訴求的改革出路是:加強政府對相關現象的公共監管程度,審慎面對其中的風險,而非再放任商業對兒童的侵略。例如他主張:政府應加強管制涉及兒童的媒體廣告、與企業共同控管其中的暴力訊息、強化公正的科學研究以有效評估相關風險……。畢竟,兒童基於其脆弱性,不該毫無保護地成為企業追求牟利的影響對象;政府在之中該扮演更積極的保護角色,甚至責任大過於資訊往往也不充足的家長。
或許有人想問,訴求加強政府控管、要求媒體分級、保護兒童免於惡質訊息……,作者是一個保守主義者嗎?畢竟這和社會中強調回歸傳統、講究道德優先的保守宗教團體等訴求,聽起來並沒有太大區別。但仔細分析,其實截然不同。
一般的保守主義者往往只單純地訴諸道德教化或宗教價值,期望「回到過去」或維持既有的(不平等)秩序,卻不會仔細觀察社會變遷的緣由(例如像此書中作者提出的「大企業」基於獲利邏輯的結構性將對兒童權益造成的傷害)或思索政府對策責任(面對獲利邏輯必要的公共管制)。在這個意義下,喬爾.巴肯顯然支持的不是保守主義;相對地,他支持的是有一個能保護弱勢的大政府,節制(也非廢除)企業獲利邏輯,政治光譜上,應當被歸類為社會民主主義。
這兩者間的區別,或許是我們本地社會閱讀時特別值得深思的。
一個很鮮明的例子在於,本書的書名翻譯。翻譯經常呈現著某地社會的既有認知或限制。這本書的原文書名是「Childhood Under Siege: how big business targets children」,直接的譯法應是「被圍攻的童年:大企業如何鎖定兒童」。然而,當它進入(繁體)華文世界,卻是只剩下「被出賣的童年」,原文中的「大企業」則不見了。我認為這翻譯上的刪節,並非是偶然、或講求翻譯「信雅達」的結果,而反映著我們本地社會在缺乏社會民主主義思潮、長年對社會主義恐懼的影響下,出版者或翻譯者對挑明批評「大企業」仍存有避諱;在各種考量下,改以「中性」的方式引入此書,感性地說著:「我們的孩子如何被教育,影響到明日世界的命運」(本書封面副標題)。
然而,若不將兒童權益遭到傷害的源頭說明清楚,只是泛泛地哀愁或憂傷,其是正是本書作者所不願落入的保守俗套。當我們知曉「被出賣的兒童」時,豈能不進一步直探:「誰出賣了兒童?為什麼?」而如果不深入探究後者,如作者正面指出「大企業」勢力作為實際的問題根源,這和保守主義勢力訴求的「保護兒童」、「加強親權」、「維護家庭價值」、「重視教化」,其實並無二致。而客觀上,這類保守主義的價值因為沒有釐清問題根源,通常也只是把問題訴諸個人或家庭,繼續維護父權社會的家庭倫理,而對此反彈的叛逆青少年則試圖逃脫,結果擁抱大企業所設下的種種刺激,淪為文化衝突或世代對立,全然無法改變問題。
相對於此,作者所倡議的是一種兒童人權的社會視野。他寫道:「確保孩子有良好與健康的童年,絕不只是家長單獨的選擇與決定,那也是社會整體的選擇與決定」,並強調「保護孩子,是整個社會的責任」。他提議的解決出路是加強政府對企業的監管、提升整體社會對兒童的保護,而非流於個別家長的責任,繼續以自由或選擇之名讓脆弱的兒童被犧牲。
嚴肅看待企業邏輯造成的破壞與危機
其實,喬爾.巴肯的這本書,與其說只是關注兒童,不如說是關注大企業勢力所造成的破壞。在他的各篇章當中,兒童是其中的受害者之一,但整體社會亦然。他一再指出,企業為了增加其利潤可能,無所不用其極地使我們的生活世界充斥廣告宣傳、科學研究被收買、醫療與教育被商品化、精神醫學反而創造疾病、食品加工與化工發展不顧風險……,這造成的傷害當然是不分男女老少的,也並非僅有孩童會受其洗腦,成年人就得以倖免。
例如他在書中所提到,「……被企業資助、控制與主導的化工科學,無可避免地都會有傾向維護企業利益的風險。舉例來說,根據2006年的相關研究,90%由政府資助用囓齒類動物所做的研究,發現雙酚A會引起不利健康的影響。但沒有任何一份由產業資助的研究,有過這樣的報告內容。然而,企業資助卻變成環境健康研究的常態,不只在雙酚A這個領域,也包含整個產業範圍。」這樣企業為了獲利介入與扭曲科學研究的狀況,對全人類社會都將帶來難以避免的巨大風險。
從喬爾.巴肯曾參與共同製作的紀錄片《企業人格診斷書》(The Corporation),不難看出他對「企業」價值的深切批判,與維護既有資本主義世界的保守主義者,截然不同。也是這樣的差異,讓他在面對兒童人權問題上,能提出更全面與必要的批判分析。
就評論而言,我認為作者值得再進一步,思考在「期待政府」提出種種管制措施之外,整體的變革究竟該是什麼。
畢竟,當我們關注兒童、期望保護兒童時,更需要把眼界放大。我們有責任說明清楚:究竟什麼樣的政治經濟秩序,能夠讓我們的下一代妥善發展,能夠不成為控制、剝削、掠奪的對象?這些對兒童無所不在的商業圍攻,真的有可能在資本主義體制下透過訴求社會責任、要求政府節制企業自由而被有效控制嗎?如果不行,出路在哪?我們期許作者或讀者帶著對於下一代人類的關愛,思索這朝向根本整體解放的可能。
代結論:兒童人權運動的整體社會視野
綜合而言,兒童人權的發展,無法抽空於社會之外。它是在當前既存的社會中發展,也受到社會的問題所侷限。
兒童人權倡議者的基本信念,例如《兒童權利公約》第三條第一項所稱「所有關係兒童之事務,……均應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幾乎少見反對的聲音。但現實中,屢見兒童利益不受重視,甚至被犧牲與掠奪的狀況。
兒童人權是整體人權狀況的一環。而人權狀況的改善又以整體社會改造為基礎。倘若放任剝削勞動者與掠奪弱勢者的資本主義社會不受節制,大企業能恣意牟利甚至控制政府機關為其利益服務,則此種社會中的人權狀況不可能改善(不論是普羅人民的生存權、教育權、健康權、平等原則、甚至言論自由等皆是),而之中的兒童作為缺乏資源與經驗的弱勢者,則更可能成為首當其衝被犧牲的群體,被行銷(灌輸消費主義)、被刺激(暴力電玩成癮)、被剝削(壓榨童工)、被宰制(標準化測驗),作為資本為了積累利潤,而無所不用其極向人民強加消費主義與勞力剝削的一環。
因此,兒童人權運動需要有整體性的社會批判視野,並且和整體社會改造運動相串聯。固然這或許並非是《被出賣的童年》直接所指出的,但卻是他對當代兒童處境的社會分析後,所帶出無法迴避的課題。
以臺灣為例,我們雖然已有了《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權利公約》也已內國法化,有了《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過去三十年來的兒童權利在法制與落實上皆有所進展。然而,我們的兒童人權運動通常還未針對性地監察「大企業」與其資本邏輯,可能在各方面對兒童處境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也尚未提出通盤性的處理方式。也因此,兒童人權運動與整體社會改革運動似乎在理論與實踐上缺乏充分連結(固然倡議者之間可能互相認識),例如同樣對立於資本邏輯的勞工運動與具有社會視野的兒童人權運動,彼此之間通常還沒有具體的合作經驗。這是未來我輩值得進一步努力之處。
如作者引用南非前總統曼德拉曾說過的:「沒有任何指標,比一個社會對待小孩的方式,更能彰顯出這個社會的靈魂了。」而要拯救孩子,必然也必須拯救這個社會。 |